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京举行

  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京举行。大公报记者赵一存摄

  大公网8月24日讯(记者赵一存)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24日在北京举行,业界专家以“民法典编撰:理论、制度与实践”为主题,深入探讨民法典编撰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致辞时表示,编纂民法典是法制建设的标志性事件,亦是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劲动力,当前中国已经具备制定民法典的主客观条件,故此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须凝聚共识,贡献智慧,努力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民族气魄、时代精神的优秀民法典。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基本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民事领域法律规范系统化、体系化的完美形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先后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2年四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致使这一工作始终未能完成。最近十年,中国市场经济更加成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单行民事法律相继制定,学术研究不断深化,故此,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势决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论坛并致辞。大公报记者赵一存摄

  王乐泉指出,编纂民法典,不应也不能局限于现行的民法通则、相关单行民事立法和民法传统,而要融入创新理念,大胆进行概念重构、观念更新和体系重组。要创新编纂体例,既要借鉴国外民法典编纂体例,又要紧密结合中国民事立法传统和现有民事立法资源。要结合时代特点,倡导制度创新。适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确认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兴权利客体。

  同时,还要创新权利保护方式,切实保护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传统权利和新兴权利、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要创新风险防范机制,既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引领,又有效防范创新可能带来的问题与风险。要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中经过检验的创新实践上升为国家立法,“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这本身就是立法工作践行创新理念的具体体现”。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大公报记者赵一存摄

  与会专家均表示,要编纂一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民法典,“不仅要关注当代人的生存发展,还应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所必需的青山绿水”。要将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民法典编纂全过程,确立环境权利、义务、责任统一原则,做好环境权益救济体系的私法构造,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同时,还要完善环境污染责任制度与环境侵权预防机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就指出,目前自然资源所有权、监管权不分,开发管理极其混乱。为此,她建议在公有制条件下建立自然资源国有制,防止污染、乱砍滥伐,“既要见树木,又要见森林”。

  中国法学家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最高学术论坛,自创办以来,始终围绕和关注中国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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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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