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等7省注销廉政账户 对官员收受“红包”零容忍

  大公网8月15日讯(记者郑曼玲)近日,广东省纪委发出《关于注销廉政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廉政账户一律注销,该账户余额全部上缴同级财政部门,今后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将按顶风违纪处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曾有17个省份设过廉政账户,近期已有广东、四川、贵州等7省相继撤销。这意味着,设立至今十余年、供官员主动上交“红包”的“廉政账户”行将结束历史使命,舆论称此举显示当局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决心。

  廉政账户最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1999年,江西一些地方开始设立“拒礼拒贿资金账户”。2000年,浙江宁波设立 “581”(谐音“我不要”)廉政账户。随后,江苏、辽宁等多省市都开设了廉政账户。

  2011年底,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通知,提出将深入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在粤省和各地级以上市统一设立廉政账户,国家工作人员对因各种原因无法当场退回的红包,应在1个月内上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存入廉政账户,并领取凭证。对没有全额上交或存入廉政账户的,以及在收送红包一方接受调查后才上交或存入廉政账户,仍按违纪论处。

  数额惊人 成“灰色地带”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17个省级纪委设立或者曾经设立过廉政账户。各地的廉政账户设立之后“效果”都不错。广东省曾经在纪委全会中晒出廉政账户,仅2012年初到2014年8月两年多时间里,全省各级廉政账户收缴的红包礼金数量已经超过9600万,接近一亿元。而腐败“重灾区”山西省2015年设立廉政账户后,开通14个月即收到钱款多达1.7亿元。

  应该说,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廉政账户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不少案例披露,有的贪官利用廉政账户“边退边收”,或者收大交小,造成反腐领域的“灰色地带”。

  为此,近段时间,内地多个省份陆续传出撤销廉政账户的消息。8月初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从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

  8月中旬,广东省纪委亦发出“撤销廉政账户”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主动拒收“红包”的自觉性。通知指出,今后党员干部凡遇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应当场拒收。确实无法拒收的,应立即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书面注明送“红包”的人员、时间、地点和缘由。不及时报告或没有全额上交的,将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按顶风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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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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