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制度10月1日起实施 至少在京居住半年

  大公网8月11日讯(记者张聪)传闻数年之久的北京居住证制度终于“浮出水面”。北京市11日正式发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据北京法制办介绍,该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积分落户”制度,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李富莹表示,积分落户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鉴于北京市作为超大型城市的特性,《条例》只对“积分落户”做出原则性规定,以配套文件形式另行规定为宜。

  李富莹介绍,《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这3项权利,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7项便利。她指出,《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根据《条例》,从受理当天开始算起,15天内申请人就能领到《北京市居住证》。

  李富莹表示,办法实施后,申领材料将由公安机关统一受理,再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材料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统一对申领人告知办理结果。她指出,作为必要条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可以参与积分落户。李富莹强调,因为北京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较为复杂,因此办法并规定积分落户后一些比较具体的权利和待遇,这些将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规定。

  谈及居住证和现行工作居住证的区别,李富莹表示,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将与居住证并行实施,拥有工作居住证的人群也可以申请积分落户,但是不进行另行持居住证的重复性再加分。李富莹透露,在国家层面的大背景下,北京还将制定并执行了一些个性化的细节服务内容。比如,老年人持证可以免费逛公园、免费乘坐公交车,遇到紧急特殊困难的人员可以享有临时救助等服务。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