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刘振民:拿仲裁说事儿 中国决不接受

  附:刘振民副部长答问全文

  本报记者: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结果已经公布,中方下一步会有哪些应对措施?如果菲方坚持执行裁决,甚至闹到联合国要求中方执行,中方会作何反应?中国主张通过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但如果菲坚持不回到谈判桌上,并使矛盾升级,中方会诉诸武力吗?

  刘振民:首先,我愿重申,中国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月12日所发布裁决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不接受、不承认。这一点在中方发布的两个声明和白皮书中已经阐述得很清楚了。中国决不会接受任何国家依据裁决的诉求和行动,不会接受任何国家以裁决为基础与中方讨论南海问题。中国是南海最大的沿岸国,最不希望南海生乱,将继续努力维护南海地区和平稳定。

  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这是中方的既定政策,不会改变。我们注意到菲律宾新政府最近针对南海问题作出的一系列积极表态,表示愿意同中方就南海问题进行协商对话。我们对此表示欢迎。中方愿同菲律宾新政府共同努力,妥善处理南海问题,推动中菲关系早日重回正轨。

  本报记者:您在白皮书发布会上说中国有权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中国在什么情况下划设防空识别区?中国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有没有时间表?仲裁庭裁决试图否定中国“九段线”内的历史性权利,中国未来的海洋权利主张范围会有所调整吗?中国主张的“九段线”符合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吗?

  刘振民: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确立的。1948年,中国政府公布了标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确认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坚决维护中国在南海享有的主权和相关权利。正如中国政府发布的“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中提到的,中国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在南海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事实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才谈判完成的,1994年才生效。《公约》生效的时候,中国的南海断续线已存在46年,这一历史事实为世界各国所周知。中国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不可能被后来生效的《公约》所否定。历史不容篡改,法律不能滥用。对于一个非法、无效的裁决,我们不会理会。所谓裁决不会对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产生任何影响。

  南海防空识别区是另外一回事。我也讲过,我们有权划设防空识别区,这与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及双边关系没有任何关系。防空识别区不是中国的发明,中国也不是第一个在亚太地区划设防空识别区的国家。事实上,要不要划设防空识别区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指标是面临的空中安全威胁程度,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中国正和绝大多数东盟国家共同努力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我们希望南海总体稳定的局面能长期持续下去。

  本报记者:中方认为仲裁裁决无效,但也有国际法专家认为裁决有拘束力,他们是错的吗?

  刘振民:对于所谓裁决的拘束力问题,我也讲过多次。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自始至终都是非法操作。仲裁庭对中菲有关争议没有管辖权,其越权审理并作出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这个由5个人组成的临时仲裁庭不是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法院,不是国际海洋法法庭,也不是常设仲裁法院,它是一个临时拼凑的班子,与常设仲裁法院的联系只不过是利用了后者提供的秘书服务。

  仲裁庭是非法操作的产物,其组成充满暗箱操作。首先,菲律宾及其美国律师团队刻意选择在柳井俊二担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期间提起仲裁。柳井俊二是日本人,中日之间存在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这样一个试图推翻战后秩序的日本鹰派代表人物,并不适合在仲裁庭组成上发挥任何作用。按照程序正义原则,他理应回避,却没有这样做,难逃政治操作之嫌。不仅如此,柳井还先后指定了仲裁庭5名仲裁员中的4名。在5名仲裁员中,4名来自欧洲,1名来自非洲但长期居住欧洲。仲裁庭的这一构成没有体现代表世界各大法系的原则。实际上,这些仲裁员不了解亚洲传统、法律和文化,欧洲中心主义倾向明显,个别仲裁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还存在严重问题,比如在仲裁过程中为了迎合菲方诉求和其他仲裁员,采用了与先前完全不同的立场等。

  从某种意义上说,仲裁庭是“提线木偶”,从一开始就把《公约》这本经念歪了,其自我扩权和越权作出的非法裁决荒唐无据,所谓裁决没有任何拘束力。

  本报记者:对于中国在南海的行动,仲裁庭认为中国执法船对菲律宾船只的执法活动构成危险航行,中国的岛礁建设活动违反《公约》,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不可恢复的损害。中国的南沙岛礁建设最近进展如何?中方的岛礁建设活动与菲越有何不同?是否会影响航行与飞越自由?中国是否会因仲裁结果而停止岛礁建设?

  刘振民: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中国的有关建设活动完全是在自己的领土上进行的,正按既定计划推进。目前,中国已完成岛礁陆域吹填工程,正按既定计划进行岛礁设施建设,绝不可能因一纸非法仲裁裁决而受到任何影响。

  当然,与有关国家在他们非法侵占的岛礁上整装备武不同,中国的岛礁建设主要是为提供民事和国际公益服务,并已取得了很多重要进展。比如,我们在华阳礁、赤瓜礁、渚碧礁、永暑礁上的灯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往来航行的船舶提供导航、助航服务,大大提升了有关海域的航行安全;我们完成了永暑礁、美济礁、渚碧礁新建机场的校验试飞活动,大大提升了南海地区的空中交通服务能力,并已经为紧急救助活动提供服务保障;有关岛礁上的医院、气象观测站、科学研究中心、生态保护基地等也都在陆续投入使用。这些岛礁建设成果非但没有影响各国依国际法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反而使航行更安全、更加便利了。我想问问那些就此指责、攻击中国的国家,他们的哪一艘船、哪一架飞机在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受到了影响?事实是,每年往来南海的十多万艘船只畅通无阻,没有遇到任何问题。

  同时,中国比任何国家都更关心相关岛礁和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中国的岛礁建设坚持“绿色工程、生态岛礁”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同步进行。相关工程经过深入研究、严谨论证,采取了全程动态保护措施,努力使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两者兼顾,实现南沙岛礁可持续发展。

  仲裁庭给中国公务船在黄岩岛正常的执法活动扣上“危险航行”的帽子,完全不可理喻。如果按照仲裁庭的逻辑,在中国管辖海域活动的外国船只可以为所欲为,而执法船却可能因“危险航行”而不能正常执法。没有国家可以接受这一不靠谱的强盗逻辑。

  本报记者:在南海问题上,美国等一直试图拉东盟国家介入中菲、中越在南海的有关争议,还多次派军舰军机进行所谓巡航。此前,美国已公开表示,仲裁后会继续执行“航行自由计划”,中国将采取哪些措施应对?是否担心可能的擦枪走火?

  刘振民:首先需要明确美国的“航行自由计划”究竟是什么?“航行自由计划”始于1979年,美国推出这一计划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反对当时还在拟议中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企图以外交和军事行动方案,通过炫耀武力,最大限度确保美海上力量在全球海域的活动空间,维护美海上霸权。美国平均每年在世界范围内针对20多个国家开展所谓“航行自由计划”,就是不断在挑战《公约》确立的海洋秩序,这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和罔顾国际法治。

  中方尊重世界各国,包括美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航行和飞越自由。但是,美方也应当清楚,在南海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时,应该顾及沿岸国的主权、安全和尊严,不能以“航行和飞越自由”为名违反和破坏《公约》,行军事威慑和政治挑衅之实。中国需要南海的和平稳定,不希望这一地区发生摩擦,但是美国不能侵犯中国的主权和安全。

  本报记者:仲裁庭已经否定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效力。中方怎样看《宣言》约束力问题?“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目前进展如何?有没有时间表?

  刘振民:《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中国和十个东盟国家共同签署的关于南海问题的首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体现了11个国家的共同意愿,代表地区共识,构成地区规则的基础,对所有签署国都有约束力。个别国家违背《宣言》规定,提起南海仲裁案,是对《宣言》的最大背弃。仲裁庭否定《宣言》,就是在否定本地区国家共同构建的地区规则,必将为本地区国家所共同反对。

  制定“南海行为准则”是全面有效落实《宣言》的一部分,是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共识,是在《宣言》基础上向前迈进。实践证明,中国与东盟国家推进落实《宣言》和“准则”磋商,是妥善管控分歧,推动务实合作,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正确途径。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落实《宣言》和“准则”磋商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包括“早期收获”项目在内的许多积极成果。

  当前,“准则”磋商已进入“重要和复杂问题”磋商阶段,各方将依据“重要和复杂问题”清单和‘准则’框架草案要素清单”为指导,就彼此关心的重要和复杂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同时,各方将积极探讨制订“海上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

  中国与东盟国家2013年9月在苏州启动“准则”磋商,到现在不到3年已经取得了这么多成果,已经算是迅速了。但是,“准则”磋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时间表,也不可能有时间表。中方希望各方恪守《宣言》,多做增进互信、促进合作的事,为推进“准则”磋商创造有利条件和必要氛围,争取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早日达成“准则”。

  本报记者:有一种声音说,中国好像朋友越来越少,特别是在周边,没有几个与中国不吵架的,这是为什么?面对南海问题,有人说中国作为大国不能被小国欺负,更不能害怕美国。也有人说,“小不忍则乱大谋”仆“牺牲局部保全局”,为了搞好双边关系,有时候海上争议可以先让一让,甚至可以放弃争议岛礁,您对此怎么看?未来中国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维护自身海洋权益,同时平衡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是否还会坚持“双轨思路”?

  刘振民:事实上,中国与包括大多数东盟国家在内的周边国家关系都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政治、经济、贸易、文化等方面合作不断深化,并取得了很多成果。比如,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东盟最大贸易伙伴,同时也是绝大多是东盟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这些成果直接惠及中国和周边国家人民。给广大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树立了大小国家平等相待、共谋发展的成功典范。事实上,中国与东盟双方已结成兴衰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确实存在争议和分歧,但南海问题只是双方关系的一部分,双方共同利益远大于分歧,双方的分歧远不足以影响合作,不足以影响双边关系的正常发展。

  你提到中国的朋友圈越来越小,这不是事实。恰恰相反,仅以这次的仲裁闹剧事件为例,支持仲裁的只是少数国家,只不过是它们的声音大一些。中国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的立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到目前为止,已有近80个国家公开发表客观公正的立场,给予了中方以极大的支持。有些早前已发声的国家在仲裁庭作出所谓裁决后还再次发声;还有很多国家虽未公开发声,但在了解了事实和真相之后特意向我们表示理解中方的有关立场和主张。包括来自美国和欧洲国家的许多权威国际法学者也站了出来,公开质疑仲裁庭的非法操作,批驳所谓裁决的违法不公。公道自在人心。正是这些爱好和平、主持正义的国家和有识之士的存在,正是因为他们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才保障了国际体系的正常运转,才促进了国际法治的发展进步。这些声音才是国际社会大多数的真实意志,这些声音才代表着国际公平与正义。

  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得道多助,有自己的定力。我要强调,中国坚持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意志不会改变,中国坚持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立场不会改变,坚持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的政策不会改变,坚持通过规则机制管控分歧的立场不会改变,坚持维护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政策不会改变,坚持通过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立场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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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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