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指出,新疆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图为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的学生在备考” 新华社
大公网北京6月3日讯 (记者 赵一存)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日在京发布《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指出,宗教极端主义是滋生暴恐活动的重要思想基础,新疆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遏制宗教极端,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予以惩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在回应大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一直以来,新疆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白皮书指,宗教极端主义打着宗教旗号,鼓吹极端激进观点,采取极端手段,妄图建立神权统治。“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它与宗教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反宗教。宗教极端主义是滋生暴恐活动的重要思想基础。”
白皮书续指,近年来,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滋生蔓延,违背和歪曲宗教教义,以歪理邪说蛊惑蒙骗公众尤其针对青少年,把一些人变成完全受其精神控制的极端分子和恐怖分子。据了解,宗教极端势力策划、实施了乌鲁木齐“5.22”、莎车“7.28”等一系列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残害包括宗教人士和信教公民在内的各族无辜群众。大量事实表明,宗教极端主义具有严重的现实危险。
正常宗教活动规范下进行
新疆近年开展“去极端化”工作,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有效遏制了宗教极端主义渗透蔓延的态势,亦对国际社会的相关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肖开提·依明在当天的记者会上表示,宗教极端是对宗教的歪曲和亵渎。新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对正常宗教活动的保护,亦是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
他介绍,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方面坚持最大限度地团结依靠绝大多数的各族民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极少数敌人,在教育疏导的同时进行依法打击。此外,还应加强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
在回应大公报记者提问时,肖开提·依明表示,新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最终目标就是要更好地保障民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方面,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履行登记手续,便获得合法地位,享有相应的合法权利。在宗教活动管理方面,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在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范下依法进行。
回应伊力哈木案:违法者必严惩
在国新办2日的记者会上,针对“民大搞分裂教师获刑”一事,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吉尔拉·依沙木丁回应称,中国是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法人员做出的审判不针对哪个民族、哪个宗教,违法就要受到严惩。
资料显示,供职于中央民族大学的维吾尔族教师伊力哈木·土赫提2014年9月23日被控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明,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其中央民族大学教师身份,以自己设立的“维吾尔在线”网站为平台,发表煽动性言论,传播民族分裂思想。
对此,吉尔拉·依沙木丁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对违法犯罪人员做出审判。“这个审判不针对哪个民族、哪个宗教。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不管是谁,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他说。
记者会上有媒体问及“在新疆,儿童及学生不得进入清真寺”的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回应称,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也明确规定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自治区没有出台过对妇女和儿童不准信教的规定,但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公民18岁之前要接受义务教育。”肖开提·依明强调,新疆相关条例中亦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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