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委副书记胡海峰任代理市长

《嘉兴日报》报道截图

胡海峰 资料图

  (2016年3月18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胡海峰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胡海峰副市长为嘉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6年3月18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嘉兴市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

  胡海峰副市长为嘉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曹家宁 DN004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