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闫冰竹:优化银行分类监管 助力金融市场化改革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接受本报访问。记者王晓雪摄

  大公网3月14日讯(记者王晓雪、聂晨静两会报道)在现场聆听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后,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向本报记者表示,总理那句“任何艰难险阻都挡不住中国发展前行的步伐”,让每一位金融工作者感同身受。他说,去年国家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而是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加力增效,稳健的货币政策注重松紧适度,多次降息降准,改革存贷比管理,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在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同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落实“金融国十条”加大中小银行支持力度

  无论总理报告,亦或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均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闫冰竹表示,结构性问题反映在金融领域,就是中小银行长期发展不足,影响金融体系的竞争活力和金融资源的有效供给。

  他指出,20多年发展,中小银行通过“鲶鱼效应”,激发了整个金融体系的竞争活力。但长期以来,社会对中小银行的作用和发展难的问题关注不足。“在金融体系中,中小银行也是中小企业,也存在种种不平等竞争和社会歧视,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将面临更加严峻考验。”

  因此,闫冰竹建议给予中小银行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更加差异化的政策环境。他呼吁,加快推动落实“金融国十条”,优化银行分类监管,让各类银行都拥有“出彩”机会。

  “出身法”监管模式须改变

闫冰竹被媒体“包围”。记者王晓雪摄

  闫冰竹表示,分类监管应更注重发挥导向作用,推动商业银行合理定位、公平竞争。“当前商业银行监管分类仍沿用‘出身法’,区分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他认为,传统监管模式已不适应银行业发展现状,不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也不符合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

  他建议,以资产规模为主要标准,结合监管评级,将商业银行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竞争有序的银行体系。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走差异化、特色化、精细化的发展道路。在监管方式上,应能上能下,每隔5年左右定期对大、中、小型银行分类标准进行评估调整。

  “三管齐下”去杠杆防控金融风险

  “十三五时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将成为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闫冰竹指出,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等,需引起高度重视。

  对于金融风险防控,他提出三条建议:首先,通过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推动企业部门平稳去杠杆、降低地方政府债务,“三管齐下”,降低整个实体经济的杠杆率。

  其次,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将信贷资源投向绿色经济、新兴产业等,同时加快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处置已发生的不良资产,通过“用好增量”和“盘活存量”相结合,“双轮驱动”化解信用风险。

  此外,还应加快金融市场化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和征信体系,对跨境资本外流风险、非法集资风险等重点风险实施有效管控。

  业务模式创新是中小银行唯一出路

  对于十三五时期中小银行转型升级,闫冰竹给予高度关注。他表示,中小银行要加速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提升多元服务能力和联动发展能力,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向智能银行、智慧银行转型。

  “中小银行唯一出路是加快业务模式创新。”闫冰竹认为,中小银行须打造金融服务新模式:以平台战略为牵引、以智能金融服务为重点、以线上线下交互为特色、以大数据全面应用为支撑。加快推广“投行+商行”的联动业务模式,通过“融资+融智”的综合方式,配合“股权+债权”的积极探索,为各类客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业务发展,提供集成化、一站式金融服务。

  推动股权多元化

  闫冰竹指出,中小银行应强化公司治理,进一步推出股权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等改革举措,让股东、投资者、广大客户、众多员工更多分享企业改革发展的红利。深化用人、薪酬和考核机制改革,真正实现“按股权说话、对资本监管、让市场选人”。

  持有型银行需转变为交易型银行

  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闫冰竹表示中小银行需完成两个转变。一是经营模式,需从以存款定贷款向以资产定负债转变。二是从持有型银行向交易型银行转变,实施更为精细化的资本回报率管理,将稀缺的资本配置到风险调整后收益更高的资产,并大力推动贷款、直投、非标等各类资产证券化。

  闫冰竹指出,中小银行要积极参与直接融资进程,提高非贷类资产占比,大力提升结算、托管等平台类业务服务能力,加大资金业务等交易类业务占比,不断提升非息净收入规模,拓宽盈利增长渠道。

  作为保障,闫冰竹表示中小银行还需提升风控能力。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全业务、全流程、全部门、全员化的风险管理文化。

  全方位打造阳光慈善

  经十年磨砺,慈善法草案通过“开门立法”,终进入最高立法机关审议。闫冰竹向本报记者表示,此次两会对慈善法草案的讨论,将让更多人理解慈善、参与慈善,为爱心保驾护航,把内地公益慈善事业和社会治理推向一个新时代。

  闫冰竹十分强调阳光慈善,让媒体、公众都来做“啄木鸟”,对慈善组织给予严密的社会监督,把慈善事业打造成为人人放心的“玻璃口袋、阳光工程”。

  “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不亚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特别是资金的进入和流出。”他呼吁,着力推进慈善运作公开透明,把每一个慈善项目都打造成阳光工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益慈善组织的实时量化标准化评价体系;有条件的慈善公益组织,应在官方网站建立查询系统。

  以金融力量汇聚大爱无疆

  作为金融家,闫冰竹关心金融与慈善的最佳结合。他认为,“草案真正激活了‘公益信托’,打开了金融服务慈善的新通道。”未来需要更多金融力量,构建公益金融体系,把金融资本、金融工具引入慈善事业,积极倡导金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以金融杠杆让善意聚沙成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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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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