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电商立法已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

  大公网3月10日讯(记者 何凡)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记者会回答提问时表示,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已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起草。

  乌日图表示:“现在我们在电子商务立法中,坚持问题导向,对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的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目前已经形成了法律草案稿,争取尽早提请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后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他说,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的新型业态和经营模式。电子商务虽然出现的时间不长,但是对发展经济、改善流通,特别是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过,乌日图指出,电子商务出现以后,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电子商务经营形式的合法性问题、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秩序问题,这些都需要用法律规范。另一方面,还存在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比如假冒伪劣、欺诈侵权,这些问题是在传统经营模式当中就有的。但有一些是属于电子商务发展中新遇到的,比如电商的平台责任问题、数据信息保护问题,这些都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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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杰 DN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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