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抵广州三天内须登记 网民质疑排外

  大公网11月24日讯 据本港信报报道,广州市政府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要求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政府部门申报居住登记。广州流动人口高达800多万,当局此举不仅被质疑难以实施,也被批评不利人员交流,影响广东申请自贸区的形象。

  各类公司要督促申报登记

  该《通告》所称的来穗人员,是指没有广州市户籍而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人员。当局表示,这是为准确掌握来穗人员基本情况,科学制订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通告》又指出,房屋出租人或以各种方式容留来穗人员居住者,应在来穗人员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来穗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资讯,并在3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报告,督促来穗人员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而各类公司等用人单位,若招用来穗人员,应当督促其申报登记。地产中介也不能置身事外,《通告》要求在促成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中介应当及时通过政府系统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出租人若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应当安装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即时采集和报送租住人员资讯。《通告》规定,违反者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流动人口837万难执行

  据政府部门统计,广州市流动人口为837万左右,其中无固定职业者超过20万,而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超过3 万,令人质疑如何保障执行。

  有分析认为,广州是为了反恐需要而推出新规定,但对此表示强烈反感的很多外省网民批评,当局这是搞“闭关”、排外,质疑广州是否想搞“落地签证”。也有网民担心到广州旅行、出差会更麻烦。还有人提到,广州有多个批发市场,何况广东周边省市甚至外国商家前往进货者众,如果强制登记,恐怕会对广州的市场自由和人员流通造成影响。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是新成立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回应《羊城晚报》说,到广州旅游、出差、治病、开会等人,不在规定范围内。至于违反者如何处罚,尚未有具体方案。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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