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评论:四中全会打开“法治中国”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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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政事儿】四中全会,打开“法治中国”总开关

  文/党报评论君

  四中全会届届有,这次议题有不同。

  今天起为期4天的“四中全会”,将吸引到无数的目光。不仅仅是因为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第一次写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更是因为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共产党将如何领导13亿人民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和决心。

  相比人事如何调整、“大老虎”如何依法惩办,人们更加关注全会讨论什么议题,传递什么政治信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怎样在新的路线图上铺展?

  今天,党报评论君与你分享“法治中国”的几个认识。

  用法治中国凝聚更多共识

  今日之中国,利益多元、观念多样、思想多变,如何在这样的社会最大程度地增进人民福祉,保证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依法治国。

  多元社会里,法治是最大公约数。依法治国,对不同利益,通过法治的途径可以调和鼎鼐;对不同观念,有法治的精神可以定分息止;对不同思想,以法治的要求划定边界。也就是说,中国社会的行进已经到了一个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法治的时代。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再像过去那样运用权力思维、行政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已经不行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强烈追求,决定了我们党必须用法治的方式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但是,法治共识的形成,却还任重道远,对法的畏惧还未有化为内心的遵从。毋庸讳言,一些地方存在以言代法、恃权压法的现象,一些人存在不信法、信权信情的心态。有记者采访发现,一名市委书记接受采访时大谈加强法治的紧迫性,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的重要性。转而指挥拆迁时,大手一挥,把这个拆了,把那个拆了,很难感觉到他的法治思维在哪里;可谓是“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做决策时权力滔滔”。有位市委书记回忆道,有人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回复说,法院独立审案子,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这位请托人拍着桌子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这位干部说,自己当时后背发凉,“你说要搞法治,但别人却不信。”

  小平同志说得好,还是法治靠得住。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体现在哪里?就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之中。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凝聚共识和力量,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的发展与稳定。一段时间以来,舆论场中用各种方式“消解法治”的喧嚣扰乱人心,这完全有悖于我们党依法治国的主旋律,也提醒我们必须继续高扬依然治国的大旗,去除雾霾、清除杂音,更大程度地凝聚人心。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后的第17个年头,“开会治国”早已一去不返,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依法治国”新路线图的主线日益清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这是中央的要求,更是人民的深切呼唤,各级执法机关有没有听懂?

  用法治精神推进改革大业

  居民交电费、水费,不用再排长长的队伍,去便民服务大厅就能“一站式”完成;不让“一纸户口之别而待遇相差几十项”,让寒门出贵子更容易,户籍改革大刀阔斧地进行。身边正在发生的这些改革,都能在法律法规中找到明确的依据。

  改革开放进行了30年,进入了“攻坚期”,容易改的,大部分都已改完,剩下的都是“硬骨头”。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啃“硬骨头”更是要触碰盘根错杂的利益格局。我们可以摸着石头过河,但不能摸着石头过海。在改革进入到“深水区”之后,“能摸着”的石头已经没有了,用什么来保障改革的全面推进?答案就是:法治。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改革的大船,需要法治的作为“压舱石”。改革说到底是“破”。如果缺少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因为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改革的征途上随意“摘花”“种草”,改革就会进退失据,偏离它本来的航道。同时,全面深化改革时期,每一项改革都不仅仅是一个领域的改革,必然会牵涉多个领域。一旦一项改革出现重大失误,会引发“蝴蝶效应”,危害整个改革大局。打破“九龙治水”、规章打架,稳定改革大船,都需要“法治”的护航。

  改革的方案也需要法治去落实。有这样一个例子,政府派出考察团前往美国硅谷考察,回来后,中央决定,要加快高科技产业发展,并强调:要在高科技领域,中国的国有企业中,从近年国有资产账面净资产的增加额中拿出一部分来作为股权,奖励给管理人员和开发人员。个人的人力资本和国家的财务资本可以组合到一起,这也是国际的通例。但是,具体到落实的时候,各个部门却疑问重重,“净资产增加额”要拿出多少?“一部分”是1%,还是99%?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结果,没有部门敢批。改革的蓝图,如果没有法律的刚性约束,就会被束之高阁,成为一纸空文和镜中水月。

  法学家埃尔曼有句名言:“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全面深化改革的征途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法治乃是解决这些问题,成本最低的一个选项。

  用法治观念夯实执政根基

  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政治理想,法治观念和理念能否深入人心,可以说明一个国家的文明进程。客观地说,如果主观上公权力掌握者没有真正形成对依法治国的信仰,产生对法律的敬畏,客观上没有民主、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有效配合和衔接,再多的法律、再完备的体系也只能沦为摆设。

  比如近几年各地层出不穷的“半夜强拆”事件,当地政府部门对此多是轻描淡写,甚至不闻不问。更吊诡的是,私闯民宅已经触犯了刑法,私拆民宅罪加一等,却鲜见有人因此被惩处和问责。是没有追责的法律依据吗?恐怕还是“有权就能只手遮天”的土霸王思维在作怪。“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也许是总书记最看不惯的干部作风了。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因此,让法治真正成为国家上下的信仰,而非仅仅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工具,可以说是此次四中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基本取向,同时也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

  回过头再看近两年来,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更提到要用法律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如果领导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众遵守法律?习近平也说过,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不难发现,领导层对于法制和法治的重视,表面上看是在规范和制约权力的运行,其实是在为将来作打算——想要筑牢执政根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版图上大有作为,没有法治,无视法治,走不正,更走不远。

  能否依据宪法来治国理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促改革、谋发展、求稳定,不仅是对执政党的重大考验,也是攸关社会福祉、国家前途和民族复兴的历史选择。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此会有何新的部署,执政党将以“怎样的力度和速度”推进依法治国,我们充满期待。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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