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司法优等生的“习式”转型

现任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资料图)

  大公网评论员马俊茂

  他身上混合着诸多互不相关的标签:检察官、法官、学者、国家领导人、国家领导人讲师、留洋、破格晋升、明星家庭等。如果用这些关键词串联起一个人名,相信对中国时政稍有兴趣者会在第一时间猜出谜底,没错,他就是现任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他被外媒称为是十八大后挽回司法公信力,实现依法治国梦想的三驾马车之一,另外两位是现任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孟建柱为中央政法委书记,周强与曹建明分别是排名一二的政法委委员。

  他是自1975年以来首位连任的最高检检察长,也是为数不多横跨两届领导班子的首席大检察官,从2008年到2013年,身处于两种不同的政治环境,这位司法老兵正在逐步适应习式政治新常态。

  作为“三好生”的曹建明

  曹建明出生于上海的普通干部家庭,11岁时整个家庭连同中国的命运步入了为期十年的动荡期。其父由于在国营工厂有30年厂长的经历,让特殊时代给其烙上了“走资派”的标签,这种标签给一个家庭带来的是恐惧与不安。曹建明的少年成长期就是在这样一种氛围中度过,那个时代混合着各种野蛮的气质,“法治”一词犹如天书,相反,“人治”的统治手段几乎是中国漫长历史上的一个小高潮,这无疑会给未来以“法”为生的曹建明留下刻骨铭心的感受。

  因为父亲的标签,曹建明中学毕业之后即入国营饮食店当学徒,文革末期又赴安徽参与“小三线”建设,最后北上在唐山大地震的惊恐中结束了一段特殊的混乱人生。

  文革结束的同时又开启了被中断的学业,1979年,曹建明幸运地踏入了改变他一生的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改为华东政法大学),而华东政法大学现如今已成为了中国司法官们的摇篮之一。

  本硕共七年时间,他在华东政法学院的时间里与“三好生”结缘,这种缘毋宁说是他自身努力的一种结果,七年中有六年被评为上海市“三好学生”。这种“优等生”的自身荣誉感或许将会贯穿他的一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未来的走向。

  1986年正是中国当代政治史上的一个变革年代,邓小平多次谈及政治体制改革,彼时的中共最高领导人也为十三大上的改革决议做着最后的努力。就在这一年,曹建明研究生毕业后选择了留校任教,当时的时代烙印想必也会镌刻在他的内心深处。

  作为大学教师的曹建明,依然延续着早前“优等生”的状态,十年时间从国际法系教师转身为系主任。在这十年期间,两次被破格晋级,第一次是1989年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第二次是1991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他以36岁的年龄成为了当时国内最年轻的法学教授。其中在发生举世瞩目的“天安门事件”期间,他刚好在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进修,并在为期一年的时间中获得了荣誉博士学位,1990年又历时5个月赴美国旧金山大学讲学。他这种短暂的西方经历,在时下的中国司法官中也鲜有重复,这种经历对他的司法观产生了多大的影响我们不得而知,但至少不会没有。

  法与官的界限在于两次中南海之行

  曹建明被称为国家领导人的贴身讲师,这种机遇的来临在于他自己扎实的前期准备。

  1994年,曹建明已是最年轻法学教授与国际系主任双荣誉加身,在当年12月9日,其作为国际法的研究学者,受邀北上入中南海为国家领导人讲课,彼时,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乔石、李瑞环、朱镕基、胡锦涛等聆听了曹建明关于《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课题的讲授,借此,他应势进入了江泽民等国家领导人的视野之中。一年后的1995年由国际法系主任升任华东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又两年,在42岁时成为了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很难说,这种非常规的快速晋升与外力无关。

  后来的事实再一次证明,他确实在第一次讲授时为时任领导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距第一次进中南海四年之后的1998年,曹建明“二进宫”,为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们讲授《金融安全与法制建设》的课题,这也是全球化大势下领导人们为自身充电的举措之一。

  两次中南海之行,他的命运轨迹被外力所改变。

  距离第二次中南海讲学之后的仅仅一年,曹建明即奉调入京,任职最高法党组成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2002年在最高法副院长任上被确认为正部长级,并在十六大上入列中央候补委员,是年曹建明47岁。

  在最高法任职正部长级副院长6年之后,曹建明修成正果,2008年两会上被全国人大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任最高检检察长,接替贾春旺。这一年,他以53岁的年龄入列党和国家领导人。

  中南海之行成了他职业生涯的分水岭,此前他是一个严谨的法学教授,或许治学是其终极目标,但这一次讲课之旅将他的身份从“法”的维度牵引至了“官”的轨迹。

  政治新常态下的锐意改革

  最高检察院是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除了提起公诉,最高检的另两项重要职能是反贪腐和监督,而监督的主要对象则是公安和法院等涉法部门。曹建明统领的检察机关负责起了全权的监督职责,是法治的“瞭望哨”。宪法中规定,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但在现有的党委统领一切的体制架构下,公检法三者互有交集,或是人事或是利益。

  从2008年的最高检检察长到2013年的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自身的意识也在随着大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大公网查询曹建明在2013年全国两会(换届年)上的报告全文,整个全文中只有8次提到了“改革”一词,但到了2014年全国两会(习近平任职国家最高首脑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作报告时,这个数据在总字数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则变为17次。通过这种措辞上的变化,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曹建明的观念意识确实也在跟着“习式治国”的节奏而变化。

  2014年1月2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参会人员中除了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之外,在圆桌里圈就坐的还有孟建柱、郭声琨、周强和曹建明等。此举定是中央顶层设计上的全局谋划,改革除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支持之外,司法本身也是被改革的重要领域之一。

  十八大之后,整个内地政治风气明显转向,以习近平为首的新领导集体逐个爆破了此前政治场域中的定式思维,这种转向之后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风气被定义为“新常态”。据上述改革字眼的变化,曹建明至少在一定意义上适应了这种“新常态”下的改革大势。

  但愿这种转变不是政治正确的外在表述,而是对“依法治国”的深度认同。 

责任编辑:艾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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