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平再出山改名皇甫欣平 发万字长文谈终结腐败

  治标:群众路线与反四风

  治标当然是与时间赛跑,这一轮治标是从群众路线和作风改进开始的。

  应当说这次整风的强度和持续时间远超预期。一年多来,包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在内,先后已出台15个文件通知,以“严禁”、“严查”的口吻砍除公务员的灰色利益,这些规定都具有极强的针对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

  据不完全统计,15道禁令所消除的“灰色利益”包括豪华超规格办公楼、党政机关文艺晚会、会所歪风、企业兼职(任职)、一般公务用车、殡葬敛财、摊派党报党刊、会员卡、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吃喝、公款发放赠送月饼年货烟花爆竹等节礼、公款印刷赠送贺年卡、公务接待使用鱼翅燕窝或香烟高档酒水等。

  这些都是治标的规定动作,有人会怀疑是不是形式主义,我们则认为形式也很重要,照着做久了,常态化了,形式也就变成了实质。确实经过了不到两年时间,相信各级官员和普罗民众都能同时感受到党风、政风的众多改进,不良的官场文化在逐渐消退。相信再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坚持,将来会出现官本位变成民本位的变化,公务员将不再是特权阶层,为官不易可能将成为新常态。

  标本兼治:七位一体的制度笼子和三项技术保障

  在抓人和整风两者治标的同时,治本也在进行中,治本的关键在于有效设计制度的笼子。

  众所周知,中国式传统反腐的痛点和难点在于“中央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中央纪委监督太晚,群众监督太难”。

  考虑到现阶段中国人特有政治诉求包括以下特征:德治优先于法治,重视实质和内容优先于重视形式和程序,解决反腐败和群众监督政府问题优先于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所以当下制度建设的核心就应当是顺应民意,阳光化权力并实现异体监督,然后逐渐通过反腐败立法建设,以及独立的司法来实现长治久安。因此行政阳光化和可问责是当务之急。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即第五个现代化)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视为改革的总目标,其中含义隽永,笔者预期在不久的将来,新一轮国家和政府治理改革的三大标志性工作将很快全面展开。它们都具有类似的原理和效力(公开和制衡),这包括但也不限于:

  1)事前: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约束设租寻租。可以确信,这两项关键制度的建立和配套实施,将终结历史上一再出现的“收权放权”循环怪圈,彻底治理和最终牢牢约束住各级政府闲不住和常常乱摸的有形之手,抑制住权力寻租和审批腐败。

  2)事中:公共财政法案实行过程监督。推进民主理财,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将标志着中国经济和政治改革在关键环节上的双重启动。它提供的全过程监督必将使得工程腐败、建设腐败受到最强力的抑制。

  3)事后:增量阳光法案进行结果控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这本质上是一个以增量带存量的中国式阳光法案的雏形。

  原来笔者以为这只是从新任职的处级干部或者新科的公务员开始实行,那么从这些人开始,新的约束条件也就能建立起来,也就意味着20-30年后,当他们成为高级官员甚至决策者时大概率都应该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这点时间对于一个励志伟大的国家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放弃了一日建成罗马的目标,改成在若干年内逐步渐进地有序实现。一旦成行,就会形成结果控制(刑法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会成为对腐败的最大制约。

  4)审计监督:这也是事后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国家治理中,审计实质上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是国家治理中的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

  5)考虑到前述三项制度建设的渐进性,当下体系内的中共各级纪委仍然会是中国反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方面包括以下五项制度升级和优化:提级管辖、巡视组、权力制衡、廉政问责、选拔标准。这些措施也是多年摸索和磨练的经验积累。

  6)异体监督。除了体系内的办法,更需要依靠社会和民众的监督。尤其是在目前的权威体制下,如果没有足够的反馈机制就会发生方向性的偏差。

  7)法律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因进入深水区而难于推进的中国司法改革已被提至改革日程前列。

  标本兼治的反腐,除了有决心、有方法、有制度以外,还要有充分的技术手段保障。

  中国即将进入更加精确的“数目字”管理阶段,执法系统将有能力全面获取关于居民财富的存量信息,特别是居民的资产负债表。一旦关键数据库完成并且实行全面联网,则达摩克利斯之剑就将永久高悬于腐败者头上。这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技术支持:不动产登记、海外资产登记、全球税收情报交换系统。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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