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逃:密切国际合作加强政策“攻心”
出境了,并不是逃亡的终点。随着我国对外逃人员追逃力度的加大,国际联合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外逃人员不但要逃得出,还要藏得住,能生存。于是很多外逃人员就东奔西跑、东躲西藏,有的还改头换面以躲避追捕。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刘冬告诉记者,很多出逃人员学历不高语言不好,难以融入当地生活圈,就是有华人圈也不敢露面,有的人还受到当地黑社会组织的敲诈。“我们曾经缉捕回来一位基层银行的行长,在国内时春风得意,受人尊敬,出逃国外后以最底层的职业谋生,见到抓捕民警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总算来了’。”他说。
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的温州市原副市长杨秀珠,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多个国家,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终日。被捕前,她时常一个人绝望地哭泣。当荷兰警察宣布对其实施拘捕后,她的情绪反而平静下来。
正是这样在国外生活的窘境,让缉捕行动组对外逃人员的劝返工作变得容易一些。在“猎狐”行动中缉捕归案的88名外逃人员中,有40%是通过劝返回国的。
2007年1月,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因腐败问题东窗事发,持弟弟胡波护照仓皇出逃到新加坡。当时新加坡没有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与我国也没有签署引渡条约,如要实施拘捕困难重重。专案组细致地分析了胡星的心理状态,在新加坡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在胡星入住的酒店房间外展开了耐心的“攻心战”表明只要他离开房门,就会因为非法持有他人护照被新加坡警察逮捕;而如果愿意回国,就可以不再追究,终于成功说服胡星签下《自愿回国申请书》,于2月18日凌晨将其缉拿归案。
刘冬表示,除了劝返,移民法遣返、引渡、借助国外司法力量异地追溯等方式也是追逃的重要方式,并且随着我国国际执法能力的增强,实际上追逃追赃的成功案例越来越多。近几年跨国追捕行动带回的,有潜逃境外14年的某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原行长余国蓉、中国海运(集团)韩国釜山公司原财务经理李克江,还有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