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省委常委会:山西班子少4人勉强可讨论干部问题

  会上如何讨论?

  常委们发表意见书记最后表态

  根据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省委常委会召开时的程序通常为: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作出情况说明,常委们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书记最后表态,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建议方案,并提请会议表决。

  省委常委们对议题发表意见时,不一定每个人都会发言,他们更倾向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发表意见。而省委书记作为省委常委会班子的核心成员,既是会议主持人,又要做总结发言,在其他常委发言时,还会插话点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充分发扬民主,省委书记会鼓励大家都能踊跃发言。甚至有时省委书记会临时点名,让参会人员提出自己的看法。

  分歧怎么处理?

  分歧较大的议题多数可能暂缓作决定

  在表决阶段,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前述相关人士表示,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多数可能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常委也会存在请假缺席的情况,缺席常委可以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也可以由其他负责人代替出席。“不过如果代替出席的人不是省委常委,就只能说明情况,不能进行表态。”前述相关人士强调。

  华商报记者杜鹃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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