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 图片来源网络
大公网8月19日讯 据本港媒体星岛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查“提钱出狱”、违法办理保外就医,此前因受贿罪被判死缓,保外就医已八年的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近日再被收监。同时被再收监的还有已保外就医四年的前潍坊监狱长邵宗水。
胡建学今年64岁,1991年任泰安市委书记,96年因涉受贿六十多万元人民币,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为死缓。泰安集体腐败案震惊中外,该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及公安局长等多名官员涉案被判刑。
狱中积极 五次减刑
官方之前称,入狱服刑后,胡建学表现积极,五次减刑后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六年,胡建学因“患有高血压、冠心病、陈旧性脑梗塞、糖尿病等症状,随时有发生心肌梗塞及心源性猝死的可能”,经批准保外就医一年,后连续七年续保。
据山东《大众日报》报道,今年初,山东省检察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认为胡建学等的病情,达不到“短期内致危及生命”的条件,决定再收监。
另据凤凰网援引内地媒体报道称,邵宗水是山东文登人,曾任潍坊监狱监狱长。2007年1月,邵宗水因受贿罪被潍坊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二审改判为10年6个月。
《大众日报》的报道称,邵宗水入狱后被裁定减刑一年。服刑期间,邵宗水长期在监狱医院治疗,因“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腰椎退行性病变”,2010年2月起经批准保外就医,并续保至今年。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这两起保外就医案件,均符合当初国家政策规定,并都经严格审核后审批。”
2014年初,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明确规定“对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保外就医的罪犯,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建议于保外就医期满后一律收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