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原政协副主席童名谦
法制晚报讯 童名谦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期间,衡阳发生严重贿选,其因在选举后未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被检方控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责。25天前,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今日上午,在同一个法庭,童名谦拿到了判决书,二中院以犯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判决后,童名谦表示不上诉。
据悉,童名谦受审时认罪,多次求轻判。目前,其被关押在秦城监狱。他也成为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被双开的高官。
审理 受审时当庭认罪 多次求轻判
童名谦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今年6月23日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市二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谦在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在衡阳市人民代表选举中,先后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衡阳市及所辖县市区领导干部关于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存在送钱拉选票问题的反映,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贿选行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发生严重贿选,选举后未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应以玩忽职守罪追刑责。
7月24日开庭时,童名谦认罪并多次求轻判。他并未请律师辩护,称接到举报未彻查的原因是想让收钱的人把钱退了。
判决 亲属旁听宣判 一审获刑5年
市二中院审理查明:童名谦在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未正确履行衡阳市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之前、之中,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的情况反映,未严格依照选举法和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童名谦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之后,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问题的举报,未依照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童名谦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贿选大面积蔓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法院认为,检方指控其犯玩忽职守罪,罪名成立。童名谦玩忽职守,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惩处;其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予考虑,遂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群众、媒体记者及童名谦的亲属旁听了宣判。
罪名 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被双开高官
2014年1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消息称,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童名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童名谦至此成为自中共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被双开的省部级高官。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先后公开通报的中央和地方“双开”官员的案例,可以看出,官员被“双开”多发的原因是经济问题,在多起官员被“双开”案例中,多是因“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但童名谦却成了“例外”,中纪委“双开”他的原因为涉嫌玩忽职守罪,而检方发布的起诉信息也仅涉及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