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受不了这样的环境”转行
此次涉案的11名法官中,该法院执行局的人最多,共有3人。这个负责强制执行该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的机构,被当地人认为是该院最有“油水”的一个部门。
孙淑媛说,在判决生效后,五洲公司多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1年清民初第963号判决,让被告徐丽归还所欠五洲公司房款36多元,但都无结果。清原县法院腐败窝案发生后,其律师找到了被告徐丽,徐丽称该执行款于2012年4月就已经被清原法院执行局的卫原涛个人收取,有卫签字的个人收据为证。
但只有卫原涛收下31万3千元的个人收据,没有法院的收款收据。在法院腐败窝案曝出之后,孙淑媛到法院问此款项去处,卫称“已经分配给其他人了”。此前,她曾经多次找过执行局局长高嵬,目前高嵬也已经被检方带走调查。
此外,五洲公司与鞠宝顺工程款拖欠一案从1999年至今反反复复,一、二审均为五洲公司胜诉,但2008年,原清原法院法官高嵬和谭希宏办理此案,判五洲公司欠工程款31万元,当即便要执行该公司200余平方米门市房。
孙淑媛提出异议,并向抚顺中院提出重新审理,清原县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赵居坤却称交钱就停止执行,向孙淑媛索取3万元好处费,孙淑媛后来通过一名朋友将3万元给了赵居坤后才停止执行。
澎湃新闻在清原县采访时,多位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称,“看谁给的钱多就判谁嬴”是清原县法院涉腐法官的普遍行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当事人称自己曾经给该法院的一位法官送过2万多元,但因诉讼的另一方送了5万元,所以他败诉了。
一位该法院的前法官也告诉澎湃新闻因为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他很早就转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