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 资料图
原标题:涉嫌玩忽职守罪受审认罪求轻判
□案件处理
京华时报讯 昨天,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审。据悉,童名谦当庭认罪,并请求轻判。
检方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在衡阳市人民代表选举中,先后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衡阳市及所辖县市区领导干部关于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存在送钱拉选票问题的反映,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贿选行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发生严重的贿选,在选举后未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裴晓兰)
延伸: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被双开高官
2014年1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消息称,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童名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童名谦至此成为自中共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被双开的省部级高官。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童名谦曾任衡阳市委书记被媒体称为“庸官”
童名谦被诉后,新华网、人民网、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都发评论称其为“庸官”,称童名谦的“庸迹”,在其曾主政的湖南湘西州、邵阳、衡阳三地,已是家喻户晓。他在湘西州任职的时候,遭遇湘西凤凰大桥垮塌以及曾成杰的非法集资案,到邵阳后又遭遇邵阳沉船事故。
在他最后“出事”的衡阳,短短的一年,给大家留下的印象仅仅只是“平时做人谦和低调”、“报告作得很好”、“不揽权”。
据媒体称,面对无论是湘西泛滥成灾的民间集资,还是邵阳官场乱象,童名谦都选择了回避甚至放纵。他在官场以清流自诩,明哲保身,绝不多事。从他的同事对他的评价可以看出,他是个八面玲珑的“老好人”,他对别人向来都说“好好好”,对正确的也说“好”,对错误的也说“好”,谁都不去得罪﹔谁跟他汇报工作都是“好好好”三个字。落马后被当地官场评价为“是个好人,但不是个好官”。(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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