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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四轮巡视后将完成对全国31省市覆盖

昨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出席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讲话。按照中央部署,今年第二轮巡视将再巡视10个省份,专项巡视3个单位。届时,今年年内将完成对全国31个行政区的全部巡视工作,耗时不足两年。而按照惯例,这样的工作强度要在5年内完成。

  □最新通报

  赵智勇遭行政处分连降七级

  3名省部级干部同时被开除党籍

  昨天,中纪委通报了此前已落马的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及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的处理结果。两人被开除党籍但行政处分为“降职”,张田欣连降四级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赵智勇则“一降到底”为科员。此外,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也被通报遭到“双开”。

  与张田欣、赵智勇一面开除党籍、一面降职处分有所不同,此前,进入公众视野的党员干部受处分的方式以“双开”居多。

  >>释疑

  降级处理有何依据?

  何为“双开”?简单而言就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实际上,“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仅是受到党内处分和受到行政处分的两种处罚方式,只不过都是“顶格儿”的最高级别的处分。其与“党员”“干部”的称谓,以及中纪委监察部的分工均一一对应。党的十四大以后,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中纪委与监察部已合署办公,尽管合署办公但是两者区别在于一个要“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工作”、一个则是要“强化行政监察机关职能”,即二者有着“治党”和“治官”的区别。

  而两种处分方式也是分别依据不同的法规做出,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对干部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依据这一规定,张田欣连降四级,而赵智勇则“一降到底”仅为科员。

  连降多级意在何为?

  多名专家表示,以往对于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多用党纪处分代替行政处分,留党察看后不久异地就职的情况屡见不鲜,也因此备受百姓诟病。也有许多干部受到“官降一级”的行政处分,但大都属于内部举措不对外公开,而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则多是达到“双开”的程度。因此,公众鲜见除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之外的党员干部处分方式。

  此次将两名严重违纪

  达到“开除党籍”处分、但因未构成违法犯罪尚不足以被“开除公职”的省部级干部张田欣、赵智勇分别给予连降四级、连降七级的处分,实则在向国家公职人员表达“从严治官”的决心。

  处分期满后会怎样?

  《国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降级”处分的时间为二十四个月。此外,还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这意味着即便处分期满,张田欣、赵智勇解除了降级处分,也不等同于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北京反腐实行一案双查

  京华时报讯北京市委常委会近日讨论通过了《北京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并正式印发全市。

  《实施意见》共分总体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五个部分。在任务要求、具体措施等方面有四个特点。一是着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是聚焦中心任务,强化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紧密结合北京实际,突出制度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四是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对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提出细化措施。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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