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原则
还须用法律机制来保障
孙士海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光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还有一个相互信任的关系,比如像我国倡导的利益共同体、取得共赢、共同发展等,“这是我们一直倡导的,这也是我们的外交理念,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脉相承的。”
不过,孙士海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究竟只是一项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原则,没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样的原则是一种理念,要想实现这种理念,必须用一系列的机制来保证它。”
他表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虽然早已提出,但60年来因为边界等问题产生的争端仍然是有的,“我们既坚持原则,同时也要总结、吸取教训,怎么样更好地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孙士海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是国际法,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该更多地利用各种国际机制来实现这种理念,甚至需要以法律关系、国家之间正式法律依据的形式,来保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保障和实施。
两个奖项
官、民、组织或都可获奖
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还提到,中国政府决定设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友谊奖”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卓越奖学金”。
胡仕胜说,这两个奖项应该说是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落到实处的一个体现,“设立这个奖是为了宣扬某种精神、继承某种精神,我想,凡是倡导主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官、民、组织应该都有机会获得这个奖项吧。”
他表示,通过每年颁发这个奖,中国也可向国际社会反复阐述这样一种道理,“那就是和平共处应该是任何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上交往的一个最基本的道义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