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1亿元
多数已转移境外
据市检透露,张新华把联合公司的部分原管理层人员也拉入新雨田公司拿股份,自己则占了四分之一,折合人民币7200余万元。
此外,张新华还涉嫌受贿犯罪,其利用职务之便,在多处地块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包括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数目特别大宗。
在白云配件工业公司、白云食品工业公司地块转让过程中,张新华涉嫌收受某企业老板游某武贿送的人民币1550万元,港币208万元。
在白云家禽发展公司、白云双燕公司地块转让过程中,张新华收受某公司股东何某明、梁某华贿送的人民币高达5130万元。
昨日,吴筱萍说,贪污的赃款赃物,得等法院判决后才能真正追回。至于受贿款,绝大多数都被转移到了境外。目前,检察机关正在采取措施,希望短时间内能追回来。
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张新华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主持成立了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联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厂房、果园和土地遍及白云区、越秀区和天河区。
2006年,张新华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以并购广田公司的形式,全面接收广田公司账面资产,转移广田公司名下的原属联合公司的国有土地和房产,把这些资产全部私有化。
在案发时,被非法转移资产价值达亿2.84元
张新华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成立的公司,将联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其名下。
张新华成立的私营公司,以并购广田公司的形式,将广田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和房产私有化。
■手段隐蔽
授意亲信 开公司洗钱
为何张新华能在15年内,疯狂侵吞财产和受贿?
市检新闻发言人李学东认为,张新华作案手段比较隐蔽,其曾授意亲信成立公司,由公司转款到个人账户,达到“洗钱”目的,这在受贿犯罪中并不多见。
李学东指出,此案也说明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存在一定问题。此案是群众曾多次举报,广州市反腐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才查办出来的。
市检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透露,张新华虽然是个正处级干部,但法律意识很淡薄。在检察机关办案时,张新华还觉得这么大的数额不是很严重的职务犯罪,他还觉得有机会判缓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