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阳破坏选举案已处分18名厅官
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侦查68人,其中50人已移送起诉
新京报讯 昨天,湖南省委发布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了衡阳破坏选举案办案进展:已依法终止749名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资格,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第一批409人已下达处分决定,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8人,处级干部139人,第二批将于6月底处理到位。
此外,湖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68人,其中50人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召开全体会议,对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 整改
湖南廉政账户“收红包”1300万
除了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央巡视组还曾指出湖南存在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插手工程项目、为子女经商提供便利,以及兴建楼堂馆所等“四风”问题、拉票跑票等干部选任问题。对此,湖南省委逐一通报了整改措施。
追查三市少收土地出让金问题
对于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插手工程项目和国有土地出让问题,湖南通报称,现正在追查邵阳、益阳、湘潭这三市的少收土地出让金问题。并对张家界市违规招标、邀标的项目,启动专项审计,要求8月底之前审结,“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同时以过去4年即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节点,全面清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情况、全省矿业权出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