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向权利与公正的政治伦理
虽然一些改革并没有呈现出公众期待的新内容,没有推陈出新,但其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某种政治伦理的改善,却有些值得说道的。比如陕西省“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的通知里就指出,党政领导干部负有管理服务一方、守土有责的使命。原则上,都应具有心随职在、家随岗走的奉献情怀和吃苦精神,在一地工作都要安心、安神、安业,扎根当地,融入群众。这些话,更多的是政治伦理上的阐述。而公众对于裸官的不满,也不仅仅是出于腐败或者腐败的可能性角度,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裸官违背了最基本的政治伦理,人们很难想象,一个把自己妻儿送到国外的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官员,还能够真正地施政为民,能够扎根这片土地(从某种意义上看,安家异地的官员,对于当地来说,他也是“裸官”)。
政治伦理目前也算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概念了,有学者认为,政治伦理是人们按照政治生活的习性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它以其价值的优先性而发挥社会引导与规训作用,以其规范性而发挥社会调整与建构的作用,以其制约性和客观性而发挥社会团结与整合的保证作用。政治伦理是根源于一定政治生活习性,从该种政治生活中生成的基本价值序列。所谓基本价值,即人们为什么和应当如何过一种政治生活的规定。人们创造了政治生活,但人们所创造的政治生活具有不同的习性。
在写出《君主论》的著名的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的政治哲学中,政治与道德出现了悖论:政治应讲道德,但讲道德却难于实现政治目的,故政治不必考虑道德的正当与否,只需考虑政治行为的效用。政治与道德的这种悖论关系,被为“马基亚维利道德难题”。
但后世的政治学者已经解决好了这个难题,也即政治与道德必须合二为一,成为“政治伦理”。政治伦理就是回答政治的价值和政治的正当性的源头。从社会作用上说,政治伦理事关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与公务员的施政能力,还与社会风气是有很大关系的。政治腐败,社会风气必然低下;政治昌明,社会风气就会良好。
中国从1949年新政权建立之后,政治伦理也发生了转型,比如从强调阶级斗争的政治伦理,转型到了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民主、文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所体现出来的伦理。正如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商红日所指出的:在现代国家建设的历程中,所谓政治伦理的转换,也就是从战争伦理、阶级斗争伦理、革命伦理向基于公民权利以及社会公平的政治伦理转换。这个转换过程不可能通过政治权力的强制力自上而下来完成,它只能以渐进的、国家与社会互动的方式最终完成。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转换过程呈现加速的趋势,但冲突也是相伴而行的。
如今,这种紧张或冲突,也在推动着政治伦理的渐进转型。强调政治伦理与中国历史上提倡的“以德治国”有很大的区别,政治伦理虽然属于道德的一部分,但比起道德的软约束,政治伦理则会在其蕴含道德观念之下,配以一整套完整的制度化机制,以保障政治伦理的稳定,同时维护执政与施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简单地说,政治伦理的维持,是蕴含了上位的德治与下位的法治,而且明确了法治是根本,伦理只是指导性。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政治文明”这个概念。对于中国现在来说,政治文明应该包括了政治制度建设上的提升(管理技术的完善),也包括政治伦理上的改进,一个是软件,一个是硬件,只有二者都实现了提升,政治文明才会提升。
那么,政治文明为何被放置到如此高的位置呢?1996年4月创刊,胡锦涛同志亲自撰写《发刊词》的《理论前沿》,是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综合性理论半月刊,它曾刊发一篇叫《改革开放三十年政治伦理研究的成就》的文章中有说道:“政治文明建设本身既包含着制度伦理的彰显,也包含着民主政治本身的道德考虑。”
回到现实中看,中国的政治伦理除了向公平、正义、自由、民主、文明等的方向发展,一些更加隐秘与根深蒂固的伦理思维需要改进,比如有些时候还会对公务员有着“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私奉献”等伦理想象,以及“全心全意”、“公仆”这样的姿态极高,却高到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的伦理要求,这显然是有问题的。公务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不可能时时刻刻奉献着、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所以,这就需要改进这样名难符实的伦理,使之正常化、职业化,把官员从表面上的仆人的低姿态拉回正常人的位置,官员也是人,他只是纳税人的雇佣者而已,与公众是一个平等契约关系,从而在法律范畴来进行管理,而非简单的伦理高要求。当然,这背后是一系列复杂政治制度的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