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四成涉及重大工程
统计显示,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已渗透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法院、纪委等国家机关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其中,地方党委、政府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在省级人民政府腐败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数量最大。
而大型国有企业查处了24名腐败的省部级官员,其中金融行业占了10名;国家部委局中原铁道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药监局是省部级官员腐败查处人数较多的单位,这与这些部门涉及工程和审批权力较多有关。
特别是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中超过40%涉及重大工程项目,主要是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项目、重大采购项目。
杨兴坤说,副省部级以上的官员,都是某一部门、地区、行业或领域的主要领导或一把手,位高权重。特别是这些人掌握着对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审批权和决策权,甚至可以直接插手或干预工程招投标。
省部级官员:指在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副部级以上或享受副部级以上待遇的高官。
腐败:指违法以致犯罪、违反党纪以致受到撤职、开除党籍或留党察看2年以上处分。
东部沿海成腐败重灾区
杨兴坤说,28年来,地方政府有114名省部级官员被查处,遍及除港澳台及西藏外的所有省级行政区。
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及沿海地区涉及腐败的省部级官员明显多于中西部地区。广东查处的人数最多,为8人。
被查处的腐败金额越来越大,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案件,涉案金额最多几十万元,1999年查处的成克杰、胡长清案之后,涉案金额急剧增加,一般都在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