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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获六部门批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批准《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标志着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实施。

  大公网贵阳9日电(记者劳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批准《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标志着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实施。

  《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贵州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有利于探索资源能源富集欠发达地区绿色发展新道路,有利于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有利于形成可借鉴推广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新成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贵州省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完善制度体系,弘扬生态文化,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探索欠发达地区立足自身优势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方案》同时制订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主要目标。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全面形成,产业结构更趋合理,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使贵州省成为资源能源富集、生态环境脆弱、经济欠发达地区转型发展和绿色崛起的先进典范。

  • 责任编辑: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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