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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被开除党籍 移送司法

中共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公开资料显示,李永恒于1975年进入税务系统工作,曾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永恒简历

  李永恒,男,1952年7月出生,广东广州人,汉族,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9年12月入党。

  1968年11月至1971年5月,广东湛江农垦局徐闻县友好农场知青;

  1971年5月至1974年5月,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政治部放映员;

  1974年5月至1975年10月,广州市财政中专学校学习;

  1975年10月至1993年1月,历任广东省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税政二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

  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担任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副厅级)

  1994年6月至1999年2月,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9年2月至2001年10月,担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1年10月至2011年12月,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

  2011年12月,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2年10月,不再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职务。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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