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严明党的纪律。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铁面执纪,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第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第五,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要以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为抓手,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是要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杨晓渡说,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查办腐败案件,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检部门为主的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杨晓渡指出,以案件线索为抓手,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同级党委汇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今年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党委。王岐山同志和赵洪祝同志都亲自约谈省、区、市领导同志,中央国家机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以及央企的负责同志,金融部门的主要领导,各位副书记和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部长们也都纷纷在进行约谈工作。
杨晓渡进一步介绍,要创新组织制度,改进方式方法,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逐步落实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所谓全覆盖,就是对中央机构、国家机关、央企、中央管的大的事业单位,派驻纪检机构都要实行全覆盖,这个覆盖会有一个过程,我们逐步到位;要改进省区市巡视工作,探索开展专项巡视,逐步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