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贵阳23日电(记者陶亚军)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举措,切实发挥省政府领导推动发展的示范带头作用,贵州省政府党组结合省政府工作实际,制定了省长、副省长《扶贫帮困制度》、《联系高校工作制度》、《挂帮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制度》和《联系省重点项目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了省长、副省长服务基层工作要求。
《省长、副省长扶贫帮困制度》规定,建立省长、副省长联系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机制,每个省长、副省长联系一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点扶贫一个贫困乡镇;省长、副省长联系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脱贫不脱钩;省长、副省长每年赴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两次,调研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和人员,不做事先安排,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
《省长、副省长联系高校工作制度》中规定,省长、副省长联系高校一定四年不变,每年到联系高校实地考察、调查研究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对高校和师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分类梳理,制定工作措施,逐一研究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事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报省政府集体研究解决。
《省长、副省长挂帮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制度》明确: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项目建设、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上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挂帮服务企业 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到2017年,实现挂帮企业年均增速超20%。
《省长、副省长联系省重点项目制度》要求:从年度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中遴选出一批备选项目,报请省长、副省长选择确定2个或2个以上项目作为联系项目;省长、副省长联系省重点项目直至其竣工投产运营,非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的省重点项目一般不作调整;凡是省长、副省长联系的省重点项目都要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实行长期跟踪、动态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要建立项目管理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