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兰州5月19日电 (实习记者 马琼晖)甘肃省食药监局19日发出通知,决定对近期监测到的严重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及有关规定、严重误导消费者的典型违法广告“敖东风湿福音丸”等20个品种,在甘肃省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
记者了解到,暂停销售的20种药品中,属于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有7个品种,分别是敖东风湿福音丸(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桂灵丹(吉林黄栀花药业有限公司)、芪药消渴胶囊(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强阳保肾丸(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天光下消丸(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醒脑清心片(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颐普欣舒心片(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5个品种,分别是陈李济养心宁神丸(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葛洪桂龙药膏(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老来福益肾健胃口服液(贵州老来福药业有限公司)、灵犀滴耳通(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鹰视宝胶囊(吉林省华侨药业有限公司)。
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的8个品种,分别是咳欣康片(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普兰特十味乳香胶囊(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万镒堂大风丸(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洋参雪哈口服液(通化爱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养肺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益安宁丸(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益肾健骨胶囊(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云南糊药(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要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暂停销售上述违法广告产品,并对其进行监督抽验;在上述违法广告产品暂停销售期间,要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继续销售上述违法广告产品的,依法从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