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盘点落马博士高官:王立军读博当年即被聘研究生导师

透过那些落马官员的博士论文,一些令人玩味的现象也会随之浮现:有的博士论文“含金量”受到质疑;有的与官员的主政思路秉承一脉,受追捧一时;2004年,蒋永清博士论文同名专著《中国的小城镇发展问题研究》出版,并曾受到当地媒体、官场追捧。

  论文透露“明知故犯”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还有一类落马博士官员,他们的博士论文不仅深刻而且全面,对廉洁和监督问题于都有着较为深刻的论述。不过,文中所表现出来的认识却并没有能够阻止他们贪腐的脚步。

  黄松有曾被誉为推动中国法制改革的领军人物、前途无量的“学者型”官员。这位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于2009年落马。

  在2010年的一审判决中,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和贪污罪。黄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界人知晓,黄松有有很强的理论功底,尤其在民事司法领域,著述颇丰。黄在各种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还有多部个人专著。黄松有的博士论文《民事审判权研究》还是“我国国内第一篇系统研究民事审判权的博士学位论文”。黄松有落马后,法学家梁慧星指出:黄松有案是法学教育界的耻辱。

  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黄松有曾在其博士论文中专门用“保持清正廉洁”和“加强自身修养”两个小节对法官职业道德体系的构建进行论述。

  “只有‘德才兼备’的法官,才是‘忠实于法律’的法官,而那些‘有德无才’或‘有才无德’以及‘既无才又无德’的法官,都是不具备从事法官职业的最基本条件的法官。”黄松有在论文中这样写道。

  尽管黄松有还在论文中写过“法官要不屈服于来自外部的压力并不为外部的诱惑所左右”,但最终却没能把持住自己,从一个学者型的大法官堕落为阶下囚。

  无独有偶,2010年落马的江苏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张美芳的博士论文同样令人唏嘘。

  张美芳落马的原因是巨额受贿,其受贿来源主要是决定财政收入开户银行而收取银行吸储回扣。张美芳也成为首位因为收取存款回扣落马的财政官员。有南京银行业人士称,存款给回扣是惯例。据了解,财政收入因为额度大、连续性强,始终有存量,所以几乎每个商业银行都想争取。但竞争很残酷,这就给了张美芳们权力寻租的空间。而财政体制内部的制度性缺陷也在张美芳案中暴露无遗。

  张美芳曾在其博士论文《经济转轨时期中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研究》中系统研究过中国财政体系,而其中有一节专门就中国财政监督制度进行论述。

  张美芳指出,中国财政监督制度存在监督法规缺乏、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落后、监督队伍自身素质参差不齐、财政监督效率低下等问题。

  张美芳在论文中提到,“由于监督事后查处多,事前监控少,一些被监控单位摸准了这‘老一套’行动规律,也采取相应对策,想方设法躲避监督,致使一些突击的检查监督每每流于形式,难以深入。”

  “多年来,财政部门在整顿经济秩序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财经秩序混乱的状况仍然较为严重,违法违纪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通过查账监督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这也是张美芳博士论文内容的一部分。

  • 责任编辑:晃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