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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

24日,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授牌仪式在贵阳举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贵州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的挂牌,标志着贵州正式成立了国内首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

  大公网贵阳24日电 (记者劳莉)24日,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授牌仪式在贵阳举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贵州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的挂牌,标志着贵州正式成立了国内首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集中管辖处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通过内部优化机构、调剂编制,贵州省法院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理等工作;贵州省检察院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等工作;贵州省公安厅设立了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负责全省范围内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成立公检法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贵州省是全国第一家。

  新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将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创新,坚决查办、惩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健全公检法联动机制,与环保、宣传等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的成立,是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强化贵州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大举措,对于确保贵州青山常在、碧水长流,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对于贵州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具有重大意义。

  • 责任编辑:刘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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