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北京出席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式并发表讲话。 摄影 郝帆
孟建柱在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
更好地把握大局 提高思想政治和法治素养
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22日在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习近平总书记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科学指南。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更好地把握大局,提高思想政治和法治素养,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孟建柱指出,要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核心,事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维护政治安全是头等大事。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透事物的本质,善于从事物相互联系中发现潜在的风险,善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洞察重大的隐患,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确保工作更加主动、有效。
孟建柱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仅需要物质层面的国强民富,而且需要制度层面的文明振兴。一个国家制度现代化,对一个国家全面现代化具有根本性作用。在国家制度现代化中,法治是重要依托。各级政法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善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法机关手中掌握的执法司法权,来源于法律,是受法律制约的,是有边界的,行使权力与接受监督、承担责任是统一的。法治不仅赋予权力,更是对权力的约束。依法治国首先是防止掌握公权力的人滥用权力。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深刻认识手中权力的有限性,深刻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的道理,严格依照法律授权行使权力,谨慎地恪守正当程序,防止权力滥用。在我国,执法司法权本质上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要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的人民性教育,自觉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保障人权统一起来,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要求,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好政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是对政法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的重要考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探寻解决之道,不能以牺牲法律的权威性为代价求得问题的一时解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政法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社会治理中遇到的难题,把政法工作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孟建柱指出,要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中,大部分都是各地各部门可以马上做的,也都是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扎扎实实地推进。对已经部署的改革事项,如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等,要下大气力抓好落实,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对这些事关司法公正的重点难点改革事项,要按照中央要求,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