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因公开审理薄熙来案引起海内外媒体关注 资料图 胡卧龙 摄

市民旁听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 网友提供
大公网4月22日济南电(记者胡卧龙)22日上午,山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凡济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刑案件,一律允许公民自由旁听,济南中院向公民“敞开大门”。
该办法第一条规定:本院一切审判活动,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凡本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一律允许公民自由旁听。
该办法规定,对重大案件,根据案件情况,济南中院将通过微博、报刊、电视等媒体及微信、短信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开庭公告。
公民可以直接到济南中院申请旁听庭审,也可以提前到法院或者通过济南中院网站、法院民生热线预约旁听庭审。除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外,公民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均可旁听庭审。旁听人数以法院旁听席位数为限。
通报会后,部分市民体验了旁听流程,并旁听了24号法庭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
济南中院负责人称,法庭对公民开放使法庭无限扩大,公民可以监督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公民参与庭审过程,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同时也能够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2013年8月22日,薄熙来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济南中院首次以微博直播形式公开薄熙来案庭审全过程,引起广泛关注。通过微博直播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公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审理过程,彰显了社会公平与公正,也起到了一定普法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