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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纪委书记:试点向央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日前,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谈到,在中央纪委的指导和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探索开展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试点工作。

强卫东(资料图)

强卫东(资料图)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高雷)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日前,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谈到,在中央纪委的指导和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探索开展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试点工作。

  在谈到落实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方面,国资委纪委下一步的具体措施时,强卫东说,下一步,要认真落实王岐山同志的指示精神,加快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督促“两个责任”的落实,抓好“两个为主”的实施,强化责任追究。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改革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体制。在中央纪委的指导和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探索开展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试点工作,强化对驻在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统领导,增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是检查督促“两个责任”的落实。有计划地组织约谈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听取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听取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汇报,开展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述职工作,督促落实监督责任。

  三是落实“两个为主”的规定。制定细则、开展试点,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会同国资委干部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对中央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办法。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协助国资委党委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的责任追究制度。分清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企业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督促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落实“一岗双责”。

  五是加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防止出现“灯下黑”的问题。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人员能力建设,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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