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决不是“宪政梦”
记者:有网络公知和网络水军称西方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鼓吹“宪政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唯一出路,甚至存在中国梦就是“宪政梦”的误解。这是否值得警惕?
丁晋清:“宪政”概念来源于西方,本意是强调在政治生活中要遵从宪法的基本精神。但西方宪政的核心是私有制、多党竞选、三权分立和军队国家化、中立化。这是我们断不能接受的。
“宪政民主”论偷换概念。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梦”时,强调其科学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实现的途径是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宪政民主”论匪夷所思地将中国梦界定为“宪政梦”,即只有实现宪政,才能实现中国梦,用“宪政梦”歪曲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决不是什么“宪政梦”。
以宪治国不等于宪政。我们党历来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十八届三中全会依然强调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但有些人把以宪治国误认为是宪政。“宪政民主”论有着确切的内涵,即多党竞选、三权分立这套把戏。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利于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