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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220起案件 纪检干部处罚重于同类案件

自4月8日首个周报通报了183起案件后,中纪委网站昨日发布第二个周报,各级纪检机关共查处了220起典型案件,共有257人不同程度受处罚。景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冯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城区房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赵明杰,石景山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党组书记李元涛,副主任吕志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盘点

  1 案件类型

  “车轮上的腐败”再居“第一”

  昨日第二份“周报”的220起案件中,41件未通报详情。其余179起案件,按照中纪委的分类标准,不包括“其他”类, “车轮上的腐败”即违规使用公车,仍是“发案率”最高的案件类型,达44起,占比20%。其次是“大操大办喜庆婚宴”,25起,占比11.37%;“公款旅游(国内)”,16起,占比7.3%;“公款大吃大喝”,6起,占比2.7%;“楼堂馆所违规”,2起。

  去年的各月“月报”,“车轮上的腐败”一直是违规排行榜的“冠军”。但首个“周报”,“大操大办喜庆婚宴”首次超过“车轮上的腐败”,跃居第一名,“车轮上的腐败”“退居”第二名。

  但第二份“周报”,违规案件类型的排名,再次回归到去年的水平,“车轮上的腐败”最高,“大操大办喜庆婚宴”排名第二。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一直排名第三的“公款大吃大喝”,两份周报都位列第四,排在“公款旅游(国内)”之后。

  不包括未通报详情的41起案件,“其他”(收送节礼、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慵懒散等)类共计87件。

  其中,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款物、奖金、礼品等最多,达26件,占比11.8%。其次是收送节礼、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以及怠工失职、作风粗暴,这两类都是13件。

  2 处理结果

  纪检干部处罚重于同类案件

  跟此前的“月报”、“周报”相同,基层一线干部也就是乡科级干部,仍旧是违规的主体。

  初步统计,220起案件,共有257人被处理,其中,厅局级约4人,县处级约32人,乡科级约221人。乡科级占比约85.99%。这一比例与之前相仿,首个“周报”,乡科级占比约83.64%。去年的“月报”,乡科级也从未低于80%。

  257人中,181人受到警告处分,24人被批评教育,30人被记过,13人被免职,7人被撤职。

  还有2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尹丰文因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泄露审判秘密,向当事人介绍律师,被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济南市卫生局副局长,因私自借用下属单位公车、醉酒驾驶,被法院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被撤职的7人,分别因违规办公司、失职造成国家损失、赌博等原因。值得关注的是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段新红,因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被撤职。而其他大操大办喜庆婚宴的案件,处罚程度多为警告、记过。

  被免职的13人,5人因为打麻将、打牌丢官。如黄石市阳新县住建局市场站工会主席魏世杰,支部委员陈绪勇,工作时间在某茶楼带彩打麻将,被免职。还有3人因公车私用被免职,如福建厦门公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高殿加油站站长郭海生,用公车接送小孩上学、放学,被免去站长职务。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王姝 实习生 范小洁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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