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黑功臣”们,你在重庆还好吗?
王立军:获刑15年
2008年6月25日,时任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来到重庆,接替文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在此期间,王立军在重庆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打黑”行动。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渝强实业董事长、巴南区第二富豪黎强,重庆市江州实业董事长、渝中区人大代表陈明亮,重庆民营摩托车制造业的“大哥”级人物龚刚模,万贯财务公司的陈坤志等陆续获刑。
2012年2月8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随后,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公开了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并滞留1天的事实。当年的3月2日,赵启正表示,王立军目前正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
2012年9月24日,王立军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等四项罪名判处王立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王立军没有上诉,他在法庭上“真诚悔罪”。
唐建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唐建华曾在四川和重庆多个县区的公安局任职,1995年7月,唐被交流到南川市公安局任局长,在南川市的那几年,才真正让他在重庆警界崭露头角。
在南川公安局,唐建华经常走访当地党政部门,广交朋友,也给局里解决了一些问题。1996年,唐建华被四川省公安厅记三等功一次,并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严打”先进个人。
唐建华的一位前同事用8个字评价其在南川公安局几年的表现:“雷厉风行,厉害角色。”因在“打黑”中表现卖力,唐获得王立军认可。2010年2月28日,重庆打黑除恶阶段总结表彰大会上,唐建华被记一等功。第二天,唐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同样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位置上,唐建华东窗事发。2012年8月13日,其因涉嫌受贿罪被重庆市检察院批捕。2013年2月,唐建华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3年4月,重庆市纪委披露,唐建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
受多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695万余元,收受礼金9万元,经市委批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批准“双开”后,该案进入二审,唐建华希望法院依法将自己改判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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