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政府办公楼建设区域内是废弃的基本耕地
“八山一地一分水的房县”,基本耕地变豪华楼堂馆所
房县地处湖北西部山区,毗邻神农架林区,耕地资源稀缺,自古以来有“八山一地一分水”的说法,全县人均耕地不到一亩,而采访中《经济半小时》记者发现,房县行政中心所占用的土地,居然都是国家严格禁止占用的基本农田。在炳公村,我们见到了立在地边的一块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标示牌,这块标示碑十分明确地标明了炳公村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
记者:这个就是炳公村的?
村民:是的,95.5公顷,1400多亩,基本都征用完了。
按照这个界碑划定的范围,房县行政中心建设用地以及以建楼名义征收的周边大片区域,都是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也就是说,除非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占用,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基本农田。
村民:这白纸黑字写在这儿啊,县政府他就不认,就要盖。楼堂馆所就是盖在基本农田上了嘛。
村民们告诉记者,2011年政府盖楼征用土地时,政府还采取掩耳盗铃的办法,将这个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碑上的文字填上了白石灰。
村民:这个都抹了(石灰),现在都还掉了。房县现在整个都这样搞的。只要是抢占土地的时候,就用石灰把这个抹上,立也是他们立,抹也是他们抹的。
采访中,炳公村村民们告诉记者,房县行政中心盖房所占用的120亩耕地,实际上还是当地征用的一小部分。从2011年开始,房县就以盖楼的名义大肆征用村民的土地,据当地村民初步统计,仅仅是炳公村被征用的耕地多达上千亩,这些地都是优质的水稻田,政府给予的补偿价格是一亩3万零195元。对于村民来说,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当初盖楼征地,很多村民都不同意,但面对征用,他们也很无奈。
村民:他们动不动,就叫黑帮,来搞这强制(征用),别个家伙,这样一搞(抓人的手势),就搞这个,强制(征地)拆迁。
村民们说,政府行政中心前后左右的这些大片大片的土地,在2011年被征用之后,除了盖楼,大部分的地都已经荒芜近三年,还不让村民们耕种。
村民:你想种点包谷,种点黄豆,他都不让你搞(种)你去年没来看,这一整片都是杂草。
那么这些被占用耕地的将来做什么用呢,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在调查中,记者还有了新的发现,这里是位于房县城关镇白土村的一幢建筑,四层楼的主体框架已经完工,工人们正在施工,这张巨大的公示牌写明,该项目是房县文化馆、图书馆等文体项目的综合体,也就是文体中心,用地性质属于公共文化、公共服务。但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其实这个项目是打着建设文化体育设施的名义在建办公楼。
村民:在建办公楼。
记者:你怎么知道?
村民:县文体局拆了嘛,拆了(将来)就搬过来。
记者:但是我们看到写的是建图书馆、档案馆啊?
村民:哎!就是建文体局。
在房县政府官方网站,记者也找到了关于房县文体中心项目的公示,这份规划显示,房县文体中心项目总占地面20580.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434.9平方米,用地性质清楚写明为行政办公用地。从这张公示牌可以看出,这个项目开工日期是2013年9月。而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显然,房县文体中心项目,是在禁令发布之后才开工建设的。
不仅如此,采访中,白土村村民告诉记者,房县文体中心项目和县行政中心一样,占用的土地都是国家严禁开发建设的基本农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