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曾任四川金路集团董事长、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出身普通教师家庭的刘汉通过期货市场赚取第一桶金,之后事业发展越来越大,产业遍及四川,涉足机场、公路、白酒、水电等实业投资,资产一度近400亿元。据统计,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境外公司4家,上市公司2家。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汉、刘维等人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等15项罪名。检察方表示,刘汉和其他35名被告至少和9起谋杀案有关。
据财新网报道,咸宁市检察院指控,1993年以来,刘汉与刘维、孙晓东等人通过在四川广汉、成都等地开设赌博游戏机厅、经营建材、从事期货交易等活动逐步积累经济实力。1997年,刘汉、孙晓东在四川省绵阳市注册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并以该集团及其它经济实体为依托,伙同刘维等人逐步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起诉书称,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刘汉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孙晓东负责执行刘汉指示及汉龙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刘小平负责汉龙集团财务管理,通过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活动聚敛钱财,以商养黑;刘维主要负责领导曾建军等充当打手保镖,为该组织排挤打击对手,以黑护商。
检方指控,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咸宁中院表示,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庭审效率,检查机关对此案分拆成7案起诉。然而,财新网引述刘汉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宣东称,分案不利于保障辩方在庭审中的基本权利——质证权。因为原本可以当面互相质问的被告人被分隔到几个法庭,会让案件事实难以查明,不利于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据报道,刘汉等36人涉黑案是由一个专案组侦办的,而且由侦查机关同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宣东认为,“共同犯罪,共同诉讼”是基本的诉讼原则,分案起诉,分案审理,于法无据。
宣东在3月29日曾和刘汉见面。刘汉当时称,自己的商业成就“是在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的指引下、通过自己努力发展起来的”,他感谢党,也感谢国家,对社会有感恩之心,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对于检方指控的很多犯罪事实,他对律师说,他并不知情,并希望做无罪辩护。
据新华社报道,负责侦办此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十余个省市,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管制刀具100余把。
刘汉在去年3月20日因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被北京警方控制。而刘汉的弟弟刘维涉嫌制造2009年1月10日的四川广汉街头枪杀案,造成3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