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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培平曾“劝”上访职工:告到联合国还得转回到我这

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被宣布调查已有半个月,他曾经主政过的普洱市,依然风波未息。在担任普洱市市长、市委书记的8年里,沈培平留下了太多痕迹,仅从他丰富的别号“拆迁大佐、沈大炮、沈矿长、沈大胆”可窥一二。近日,廉政瞭望记者在普洱市调查发现,这一系列别号背后,都有着具体而现实的故事。

  干预司法之“沈大炮”

  走进原思茅交通运输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所在的滇运社区,会看到多条布条幅,对中央的反腐行动表示热烈拥护。思茅总站住宿区篮球场边上,多名老职工聚集一起,打牌聊天。说起沈培平落马,仍然难掩兴奋。

  对沈的落马,总站职工代表李美荣并不觉得意外。李美荣称,去年他曾两次接到过有关部门的电话,确认他是否举报沈培平等相关问题。

  2004年1月5日,云南思茅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改制,后更名为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据总站老职工介绍,改制过程没有清产核资,没有进入产权交易,原股原价回收职工所占公司60%的股份,公司2221名在职职工中,被以各种名义除名760多人。

  总站转制中,按1500元一年工龄发放国企员工身份置换金。但根据“拿钱走人,不走人不拿钱,什么时候走人什么时候拿钱”原则,仍然留在公司的员工,无法领取这一置换金。领取置换金的职工反映,当时必须先签字“同意总站现任领导购买”,否则领不到。

  就在总站转制的这年年底,沈培平来到思茅任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这一年开始,总站老职工不断质疑转制中的资产评估等问题。经过多次争取,老职工们看到了评估资料,提出异议。在职工们的要求下,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抽查,先后抽查思茅区公司总部、宁洱分公司、景谷分公司。

  2009年3月16日,普洱市政府给总站上访职工作了回复,称“经过调查核实,部分反映是有道理的,有些问题是确实存在的”。

  这次调查发现,改制前国家投入思茅总站的站点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399万现金,没有纳入资产评估;原总站31宗房产等被估为“零资产”。发现这些问题后,专项补助被追缴,并用于全市客运站点建设;部分房产经普洱市国资委委托云南国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得资金1854万元。

  职工要求继续追查,同时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据多名职工代表反映,2009年3月,沈培平曾把6名职工代表叫到办公室谈话,期间说:“你们追回国资还不是上交国家,跟你们有X关系?……你们就是告到联合国还是得转回到我这儿,中央还是得靠我们干活。”

  2010年1月1日,要求继续追查的38名职工代表再次进京举报,被北京安元鼎黒保安拘禁,后交与普洱方面押回。其中5名职工代表被判刑。据他们反映,沈培平指示公检法:“对这些人,不管有罪无罪,硬判都要判。”因这类干预司法的言辞,沈被普洱人冠上“大炮”的名号。

  矿山整顿之“沈矿长”

  普洱市官场,私下里更多地称呼沈培平为沈矿长。这一称谓流传甚广,但大多人无法提供实证。

  2005年开始,普洱市开展矿业权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有消息称沈培平涉足多个矿企转制,包括墨江金矿、思茅区萝卜山铅锌矿等。

  记者调查发现,萝卜山铅锌矿位于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莲花村,原开采权属思茅有色金属采选厂,承包给十几名投资人分别开采。2006年1月10日,时任市长沈培平任组长的矿山资源整顿领导小组,将萝卜山采矿权转让给普洱市山河公司。

  莲花村村民原来从矿山收益中享有利润分成。在矿山开采权转让后,这一利润分成取消。当年10月21日,300多名村民到山上闹事,毁损矿山财物价值6920元。

  2006年10月30日,矿山原投资承包人孟超、陶学军等8人被思茅市公安分局翠云区分局刑事拘留。此前,他们试图通过律师向上递交信访材料,其中点名道姓沈培平。在看守所,有警方人士对他们说:“你们胆子好大,连沈市长都敢告。”

  他们被指组织、指挥、教唆村民毁损矿山财物,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5年、4年、3年及缓刑不等。

  据律师与法庭交涉时,法院方表示,“没有办法,沈市长要求,不管想什么办法都要判”。

  经上诉,二审改判到3年及以下有期徒刑。

  据原思茅有色金属采选厂会计介绍,当时萝卜山出矿量,少时一年2000吨,好的年头能产出一万吨。当年原矿国家定价最低7000元一吨,实际市场价还要高些。依此推算,萝卜山年出矿量价值至少1400万元。2006年,萝卜山采矿权以640万元转让给山河公司,没有公开招标。原承包人先前的投资,分文未补偿。此事通过暗访当地一名警察,得到印证。

  两年多后,萝卜山铅锌矿采矿权转让给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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