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土地腐败窝案分赃不均致东窗事发?
东方市某机关一名人员告诉记者,梁×安、黄×、陈×志等人疑因在处置盘活东方市八所镇的一处地块时分赃不均、发生内讧而致东窗事发。
该人士介绍,多年前,海南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某派出所对面拥有一块面积60多亩的地块。海南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后以该地块作为抵押,从某银行贷了款,期间,东方市有关部门也给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土地证,并划分了土地的大致范围,但该地块配套手续仍不完善。由于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到期后无法偿还某银行的贷款债务,该银行随后对该地块进行了处置,不知道是通过公开拍卖还是其他特殊途径,拥有一定实力的东方市私企老板陈×志最终成功取得了该地块的一部分使用权。
该人士介绍,海南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东方大道所拥有的这块50多亩的地块较为复杂,该地块原本属于东方市八所镇福耀村和皇宁村所有,曾有单位将该地块切割成几十平米、一两百平米大的小型地块,共出售给70多户村民当作宅基地使用。
2013年,听说有关部门准备对该地块进行盘活处置,私企老板陈×志随后通过各种途径,陆续和东方市副市长梁×安,分管联系国土、公安、国资、商务等部门工作的东方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黄×攀上了关系,欲共同操作,所用手法就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高价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运作期间,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翁×明、海南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女性负责人、东方宏×实业有限公司宏×友谊度假酒店法定代表人陈×敏等人一同卷入其中。
征地拆迁过程中,以宅基地形式购得地块的福耀村、皇宁村村民,有的得到了高价补偿,有的只拿到了象征性的补偿,还有的根本没有拿到补偿款,他们不断向东方市各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案件引起了省纪委、省检察院、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就此展开深入调查。此时,私企老板陈×志在1900万元的土地补偿款中,也因没有按照约定拿到相应的比例分成而心生不满,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问题,最终导致东窗事发。
记者梳理了相关信息,发现2010年8月10日有关部门发布的我省64幅闲置土地名单中,海南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列其中,受让人为该公司序号编号为“530”的地块,合同编号为GDF-199701,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供地面积为3.05公顷,合同签订时间为1993年3月30日,约定竣工时间为1995年5月30日。
知情人士称,导致梁×安、黄×、陈×志等人“出事”的,就是以上这块地。3月18日下午3时30分许,记者赶往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某派出所对面,经东方市当地有关人士确认,该地段隶属福耀村和皇宁村。记者看到,大小不一的地块上,一栋栋建筑拔地而起,但亦有部分小块土地闲置。
在东方坊间,还有另外一个版本流传。
在东方市八所镇友谊北路,有一所在当地颇有名气的酒店,即宏×友谊度假酒店,该酒店的法定代表人为陈×敏。私企老板陈×敏本为广东省高州市人,由于擅于土地运作,东方市本地人都叫陈×敏为“高州”。
“你提起宏×友谊度假酒店的老板陈×敏,没有多少人知道,但如果提老板‘高州’,大家都知道是谁,他是东方市的名人。”东方市一位商界人士对记者说。
东方市政府另一名人士告诉记者,陈×敏看中了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东方第四小学对面的一块面积10多亩的地块,试图进行商业运作,他找到东方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黄×帮忙,黄×收取了陈×敏50万元的好处费,但由于操作不慎而东窗事发,陈×敏被有关部门采取了法制强制措施。随后,陈×敏“咬”出了黄×,黄×又“咬”出了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市长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