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报告指出,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各级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9.5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3.2%。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加选任人民陪审员3.8万人。
最高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向记者表示,2013年最高院设立了巡回督导合议庭,带案下访,促进问题就地解决。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53.9万人次,同比下降10.2%。对于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案件的审理,尤其是在审理知识产权、医疗损害、海事海商、未成年人保护等案件中,我们注重安排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审。
2013年10月28日,最高院发布了《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坚决贯彻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不断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机制,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此外,最高院还配合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处理程序。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制定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促进量刑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周强表示,《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今年将制定、实施,要按照“让
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同时认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和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司法创新
首提建设知识产权法院
报告称,2013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万件。在部署2014年工作时,周强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这是历年来最高院工作报告首提建设知识产权法院。
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的20余年时间,经历了多次变革:最初知识产权案件由民庭和经济庭审理,后来由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2000年后,改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2013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8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余志宏等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案是广东省法院系统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模式(知识产权民事、刑事与行政案件审判模式“三合一”)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成功范例,突出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整体性和有效性,充分体现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4年我国将探索试点建立专业性的知识产权法院,通过成立专门法院专门审判知识产权案件,加大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