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 加强对“钱”的监督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整合后,第四监察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第五监察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
而此前,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66家机构统一由第一监察室管。
中纪委有官员曾直言,“钱要不受监督不腐败才怪,非腐败不可”。2011年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说,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对钱监管不够,“一定要有监管制度跟上去。”
今年,中央再次提出,要用法治思维,用制度来管权、管钱。《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本次中纪委内设机构的整合和改革,显然将主要涉及金融的领域集中到了一起。
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认为,腐败问题的产生有很多因素,既有公务员自身的素质问题、党性修养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有制度当中的问题,“用法治思维,用制度管权、管钱”,这就涉及到反腐败最根本的问题。
自我监督新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机构改革中,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近年来,中纪委不断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发挥表率作用。尽管如此,还是有纪检监察干部“知法”、“执法”并“违法”、“犯法”的事发生。
去年12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了中央纪委通报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受贿案,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室原主任唐春刚受贿案,安徽省涡阳县纪委原副书记、城关镇党委原书记姜伟贪污受贿案,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室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朱明义受贿案等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消息。
中纪委再次严明纪律“红线”,监察部领导对纪检监察干部明确提出了“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