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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以房养老不能代替养老金 在农村难推行

2014年年初,《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郭平认为,实际上,最近几年开始试点的“新农保”,很难维持农村老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应该尽快建立城镇一体化的养老制度。

  “以房养老风险可控,关键在制度”

  “以房养老”前景如何?有学者认为,城乡的答案版本各异。

  周海旺认为,以房养老在农村难以推行。“农民的私人住宅是不能买卖的,即使允许转让,卖的价格也会非常低,无益于农村老人的养老。”

  郭平在采访中指出,农村的养老问题还缺乏政府和社会力量的足够关注。

  “现在提的养老体系建设,大多还是针对城市老人,真正谈到农村老人的部分很少。”郭平说,农村老人养老,基本还是依靠家庭的力量。

  郭平认为,实际上,最近几年开始试点的“新农保”,很难维持农村老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应该尽快建立城镇一体化的养老制度。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新农保”由于各地的财政、缴纳标准不一,各地领取标准也不一样,以陕西省为例,60岁以上农民,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在60元左右。

  对于失地农民来说,养老问题更为严峻。“他的身份是农民,没有了土地,补偿又不多,到了老年,享受不了城市老人应有的保障制度。如果不按照城市养老待遇去落实养老保障,他们在生活上确实存在很大问题。”郭平说。

  周海旺也认为,只靠政府办养老,远远满足不了我国社会老龄化的需要。“从最近十年来看,各类民间社会组织,已经在养老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2004年到2013年,上海新增的养老机构床位,有60%来自民办养老机构。很多居家养老服务也是由社会力量参与的,国家应出台更多鼓励民间力量办养老的措施。”

  有学者认为,“以房养老”在大城市试点,更有意义。

  郭平说,大中型城市有三方面特点:“一是老龄化出现得比较早,会率先遇到问题,先期去探索;第二是房产价值比较高;第三是人口比较密集。这对以房养老探索的意义更大,甚至可以探索出异地养老。而在小城镇和农村,以房养老的意义可能没有居家养老那么大。”

  周海旺表示,虽然农村和城市的养老问题应该分开来考虑,但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会更突出。

  “我国流动人口有2亿多,跨地区流动的有1亿多,很多年轻人离开父母到城市打工,留在农村的老年父母,养老服务困难会更多。”周海旺说。

  他还表示,城乡养老制度一体化是未来全国统一养老金的基础。“也就是说,不管是城市老人,还是农村老人,都应享受全国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各个地方可再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增补地方养老金”。

  郭平认为,根据经济发展速度的不同,应该分情况来看待养老问题。“发展速度快的可能更适合探索城镇一体化,尤其是上海、深圳这样的城市,人口已基本居民化,农村人口很少。它们都具备试点以房养老的优势”。

  郭平认为,现在我国开展以房养老的时机尚不成熟,仅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目前暂时看不到效果,因为还处于研究阶段,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险、金融都还没有跟上,因此,上海等地的试点无法完全推进”。

  周海旺认为,以房养老能否实际开展、帮助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关键在制度建设。

  “如果制度合理,以房养老的风险是可控的。从国外的以房养老方式来看,在和老年人签以房养老协议时,是保证老年人能住到临终为止。”

  本报记者 庄庆鸿 实习生 杨雪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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