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江鑫娴 北京报道)“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刘迎霞被撤销委员资格,人已潜逃国外,这使彻查“两会”代表委员国籍的呼声再起。学者呼吁,代表、委员拥有外国国籍或绿卡后,均应终止其在中国参政议政的资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许安标曾表示,根据中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前提条件就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加入外国国籍者不得担任人大代表。同时,国籍法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其代表资格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届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至于全国政协委员的国籍,目前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和要求。《环球时报》发表文章表示,有人认为全国政协委员可以没有国籍限定。其实中国《国籍法》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而全国政协委员,因其工作涉及国家重大政策的议论决定,有学者认为,其国籍问题应比照“国家工作人员”对待。同时,根据《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外国籍者必然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外籍人员不应拥有全国政协委员候选资格。
早在两年前,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就曾直截了当地表示,“政协委员,外籍是不行的。”虽然赵启正的发言不等于政协章程,但起码表明这是官方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