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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问责扫黄不力负责人 东莞公安局长严小康被免职

记者2月14日晚从广东省委获悉,广东对东莞多名扫黄不力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广东省委常委会当天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严小康 资料图片

  严小康简历

  1981年09月至1984年07月,在韶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84年07月至1986年08月,韶关市翁源县六里区公所办公室干事、主任;

  1986年08月至1988年03月,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

  1988年03月至1991年11月,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副科级组织员;

  1991年11月至1993年07月,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副科长;

  1993年07月至1993年11月,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正科级组织员;

  1993年11月至1997年10月,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其间:1995年10月至1997年9月挂任清远英德市委常委);

  1997年10月至1999年01月,清远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其间: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本科毕业);

  1999年01月至2000年09月,清远市团委书记;

  2000年09月至2003年07月,清远市文化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07月至2004年02月,中共清远市佛冈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4年02月至2008年10月,中共清远市佛冈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年10月至2008年12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年12月至2011年09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东莞生态园管委会主任;

  2011年09月至2012年01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2年01月起,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东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2年2月20日,东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与会人员的酝酿,最终表决通过任命副市长严小康兼任市公安局局长。

  2014年2月14日,被免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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