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水煮蛙 滑向深渊
赵微从2000年到安阳任职,连续工作了十多个年头,其间调整了5任书记、市长。光阴荏苒,赵微的思想不知不觉发生了一些变化。
2009年10月,赵微在饭局上认识了安阳某置业公司总经理贾某(另案处理)。贾某说她的房地产公司遇到了些困难,问赵微能否帮忙解决。
原来,贾某的公司在2009年3月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了酱菜厂一块大约53亩土地的使用权。因酱菜厂职工安置问题和土地纠纷协商不成,职工多次堵路、堵门等,该公司迟迟不能进场开工,造成很大经济损失。贾某曾多次找主管此事的安阳市国资委和文峰区政府,一直拖了8个多月还没有什么进展。赵微时任安阳市政协主席,当时就给3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打了电话。
过了几天,贾某见没有什么动静,就直接来到赵微的办公室,又把情况细说了一遍。赵微通过协调各方关系,仅用20多天时间,贾某的公司就进场施工了。
进场后,贾某公司还面临着一个难题。她公司项目的南邻是供销社的5.9亩土地,市政规划是绿地。供销社想在这块地上改变用途盖楼房,贾某不同意,因为这样她的项目的南出入口就受到影响,整个项目形象也大打折扣,双方为此产生矛盾。在赵微的帮助下,市里相关部门很快按照赵微的意见解决了此事。
这些事办妥后,贾某一直想要好好感谢赵微。当得知赵微想给儿子借辆车用时,2010年1月,贾某邀请赵微一起到北京买车。春节快放假前,贾某将20万元现金放在一个装衣服的手提袋里,上面用幼儿的衣服盖着,放到了赵微的车上。
据查,2009年至2012年,赵微接受贾某的请托,在土地移交、进场施工、增加项目用地、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处理文物违法案件、提高企业影响力等方面提供帮助。赵微共6次收受贾某240万元人民币、1万欧元和价值28万元的轿车一辆。
受贿500余万 获刑12年
赵微觉得他办的事都是按程序办的,拿得上桌面,并且他从不与人在办事前商谈利益,不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与人作交换。事成后,不伸手索要,给与不给、给多给少全凭对方意愿。在一次次“合法外衣”的掩盖下,赵微的贪念一点点膨胀。赵微利用职务之便42次收受12名请托人的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18万余元。
赵微分管过的部门中很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有能力、有魄力的领导。他当年主抓建设的“航空之都”,如今已成为安阳的城市名片,他分包的企业发展成为安阳乃至全国利税大户。但是,就像赵微自己所说:他已蜕变为“人情面子的俘虏,金钱财物的奴隶”。
贾某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感谢”,为赵微敲开了牢狱的大门。近日,经河南省检察院济源分院提起公诉,河南省济源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赵微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依法予以追缴。
对此,赵微表示不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