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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披露52名官员落马经历 贪腐轨迹首次公布

  迟旭东:“穷庙”里肆意官商交易

  2013年5月6日,汉阳区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诉:“经查,从2005年至2012年,武汉市公交集团原董事长迟旭东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66万余元、港币20万元、欧元1.4万元及其他款物。”

  人们一向认为,公交系统是个困难单位,曾连续多年靠结余的市长基金补贴“扶贫”。然而,“穷庙”里如何出了个“富方丈”呢?

  这要从迟旭东的朋友谈起。

  迟旭东有不少商人朋友,其中与其交往最密切的武汉某交通公司董事长李某和某物资公司的老板李某,堪称“铁朋友”。

  2012年3月,迟旭东被市纪委“两规”,当办案人员打开他存放在交通公司李某那里的一只拉杆箱后,大吃一惊。里面满满当当塞着36万人民币以及大量港币、欧元、金碗、世界名表、贺岁金条。

  迟旭东将这只拉杆箱交给李某时曾说:“这是我的身家性命,你一定要保管好。”迟旭东还让李某以其个人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并不断将其受贿所得交给李某存入银行,至案发,迟旭东共有400万元的定期存单和91万元的银行卡交给李某保管。

  纪委办案人员说,官商交往本应相敬如宾,不能勾肩搭背。但是,迟旭东背离了这一原则,权力沦为商品。

  2009年,已经离异的迟旭东与交往多年的某有夫之妇分手,对方索要300万分手费。迟旭东向某物资公司李某开口,要借50万。此时,陕西一企业正好要退出武汉公交物资公司,李某想接手这家公司在公交物资公司中的60%股份。

  于是,一场交易便成交了。

  李某成立了一家空壳公司,并且在迟旭东的帮助下顺利拿到了60%的股份。而他们之间50万元的所谓“借款”一笔勾销。

  在迟旭东任公交集团董事长期间,李某共向他行贿人民币260万元及部分港币和欧元。而迟旭东也投桃报李,将公交集团汽车零配件供应、废旧车辆回收以及整车采购等业务全部交给李某经营。

  迟旭东坚信,这些商人朋友是不会出卖自己的。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案发后,他的朋友们都在第一时间交代了向他行贿的问题。

  楚天金报讯 文图/记者邬红波 通讯员王江涛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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