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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审被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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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快讯#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许志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志永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依法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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