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济南22日电(记者胡卧龙通讯员王国梁)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 政协委员于维利感到很振奋:“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三农’及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正逐步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将来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希望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将小额贷款公司划入金融行业,确立身份地位。”
“虽然我省金融办将小额贷款公司确立为地方性金融组织,但实际却难以享受到地方性金融组织的待遇,目前仍履行一般工商企业登记注册,须缴纳5%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这远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征收标准。”于维利表示。
在于维利看来,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不良容忍度较低,每一年度分类评级考核中把不良率控制比例作用过于放大,这让公司在发展上受到很大限制。“作为由民间资本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全部资金都是其法人股东本身。他们对把控风险的认识远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每笔钱放出去时都会审了又审、把关再把关。我干了三年就出了一笔200万的不良贷款。”于维利解释说。
于维利还认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瓶颈很难突破,“目前所有小额贷款公司都面临资金短缺,无法满足客户所需,全省近400家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仅有40家公司可从银行获得贷款。”
于维利在提案中建议,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将小额贷款公司划入金融行业,确立身份地位;评级考核中适度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良容忍度;希望省市金融办与相关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牵线搭桥,比如可将每年度考核达标的公司推荐给相关银行,由银行考核授信,便于解决融资难问题。
据悉,小额贷款公司这种新型地方性金融组织在解决中小企业、“三农”以及广大个体工商业户融资难方面发挥了国有商业银行无法替代的作用。据统计,山东省目前已有近400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布在160个县市区以及高新区、开发区等,2013年前10个月为56673户中小企业、“三农”客户发放贷款72432笔,累计845.31亿元。